編者按:5月,“幣圈”吸引無數關注。5月18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等三大協會發布公告指出,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及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并涉嫌犯罪。5月21日,國務院金融委重磅發聲,再次闡明了金融監管部門對比特幣的嚴監管態度:“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范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
炒幣“熱”從何而來?“幣圈”亂象何在?“挖礦”如何耗能?區塊鏈如何健康發展?帶著這些問題,人民網“強觀察”欄目特推出“四問比特幣”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提起“幣圈”,有人一夜暴富,有人血本無歸。在有些人眼里,一邊是“富礦”,一邊是暴漲暴跌、爆倉、金融詐騙、“割韭菜”……如何看待“幣圈”亂象?人民網“強觀察”欄目走訪了虛擬貨幣“資深玩家”和相關專家。
四川發布限量兩會數字藏品“四川向未來”:3月7日消息,在全國兩會期間,四川限量發布了原創手繪明信片與限量NFT數字藏品“四川向未來”,每張明信片在區塊鏈上擁有唯一的標識和權屬信息。[2022/3/7 13:41:38]
“從2017年進入‘幣圈’,我陸陸續續投入了將近1000萬人民幣,但是被莊家收割后,手里的虛擬貨幣該‘割肉’的‘割肉’,該變‘空氣’的變‘空氣’,到最后賬面數字連100萬都沒有了。”許先生是一名“幣圈”曾經的“資深玩家”,他向“強觀察”欄目分享了他的一個典型經歷。
2017年6月,許先生經朋友介紹,在某網站上購買了一種名叫“狗狗幣”的虛擬貨幣,數量超過了千萬枚,價值在16萬元人民幣左右。因為入手價格低,許先生認為這筆買賣未來可期,于是他決定長期持有。
人民網“強觀察”欄目近期推出了“四問比特幣”系列報道:6月23日消息,人民網“強觀察”欄目近期推出了“四問比特幣”系列報道,對比特幣問題進行梳理;
“四問”包括:一問比特幣:監管為何接踵而至炒幣風險有多大?二問比特幣:“挖礦”,到底有多耗能?三問比特幣:“幣圈”的亂象知多少?四問比特幣:區塊鏈如何健康發展?[2021/6/23 0:00:26]
“狗狗幣”的價格確實被人“炒”了上去。2020年底,到了“收獲”的時間了,許先生不僅打不開當時購買“狗狗幣”的網站,就連搜索也搜不出來了,許先生這才意識到,他已經被人“割韭菜”。
許先生向“強觀察”欄目透露,被“割韭菜”的玩家遠不止他一人。在“炒幣”的那段時間里,他結識的虛擬貨幣玩家大都經歷過幣價暴跌、交易通道關閉等等之類的“暴雷”事件,損失嚴重。
聲音 | 李冠宇:“四項舉措”努力推動區塊鏈相關產業研究:據貴陽網5月27日消息,在“區塊鏈——數字文明的基石 鏈享時代 智建未來”高端對話上,工業和信息化部信軟司副司長李冠宇為推動區塊鏈相關產業研究提出四項舉措:
1. 深入研究區塊鏈技術發展趨勢,密切關注國際發展前沿動態、深入分析區塊鏈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2. 加快區塊鏈核心技術能力建設,鼓勵骨干企業加大研發力度。3. 開展區塊鏈領域創新創業,繼續通過區塊鏈舉辦開發大賽,遴選解決方案,鼓勵區塊鏈企業與用戶單位開展跨界融合。4. 建立健全區塊鏈標準體系。[2019/5/27]
實際上,“幣圈”亂象已構成了犯罪。
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數據顯示,從2011年開始,共有2130份刑事案件的判決書與虛擬貨幣有關,數量逐年增多,2020年達到最高量595份。今年到目前為止,有167份判決書與“幣圈”有關,這些案件中涉及到了“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多種罪名。
澳大利亞“四大”銀行拒絕向加密貨幣公司提供金融服務:澳大利亞加密貨幣行業面臨越來越多的挑戰,因為該國“四大”銀行拒絕向加密貨幣公司提供金融服務。 許多分析師都在猜測,這個問題將成為虛擬貨幣時代制定詳細規定的催化劑,認為現行加密貨幣立法機構的不透明性質是澳大利亞對比特幣金融禁止的原因。[2018/1/6]
“強觀察”欄目梳理發現,在這些案件中,虛擬貨幣充當著不同角色,例如,在有的案件中,虛擬貨幣是運用最新金融科技的“理財產品”;有的則是傳銷組織捏造出的“商品”和“積分”;甚至在一些案件中,虛擬貨幣還充當了支付資、賭資以及洗錢的工具。這些案件波及范圍廣,涉案金額動輒成百上千萬,對社會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
“從中國、韓國、美國、日本等國家的判決書來看,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相關的刑事案件,多集中在詐騙罪、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等方面。”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我國與虛擬貨幣相關的刑事案例中,還出現了大量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嚴重影響了社會管理秩序,涉及人員眾多,涉及金額特別巨大,社會危害之大顯而易見。
在投資成為投機的“炒幣”風潮中,專家提醒廣大投資者要注意其中的法律風險。
“交易虛擬貨幣是非法活動,一旦產生風險,個人或企業的虛擬貨幣財產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趙磊表示,由于虛擬貨幣本身的不合法性,所以對于涉及虛擬貨幣交易的案件,各地法院能夠依據《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的相關規定,判處有關交易合同無效,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發的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趙磊建議,投資者在接觸一個新的投資產品之前,首先一定要確認它的合法性,其次要補齊相關的專業知識,避免有人利用理財的外衣,去干犯罪的事情。
面對我國監管的連續升級,一些游走在法律邊緣的虛擬貨幣玩家打起了把生意轉移到海外的想法,認為這樣就可以躲開中國法律的監管,即使自己違法犯罪,中國刑法也是“鞭長莫及”。
“事實并非如此,如果相關業務觸及我國刑法,憑借‘犯罪地’的擴大解釋,我國刑法也可依據屬地管轄對其規制。”肖颯表示,區塊鏈、虛擬貨幣相關活動往往是通過計算機網絡來展開的。我國《刑事訴訟法解釋》第2條第2款針對主要利用計算機網絡實施的犯罪,將“犯罪地”的概念作了擴大解釋,即使從業機構主體、業務轉移到在外國,但只要其市場主體有中國人,且中國人的財產遭受損失,則我國就可以是“被害人使用的信息網絡系統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時所在地”或“被害人財產遭受損失地”等,我國司法機關仍可對從業機構的犯罪行為進行管轄。
“對虛擬貨幣的監管不斷升級,目的就是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我國積極建設對于虛擬貨幣的有效監管手段和法律法規,是讓部分資源要素回歸生產的重要措施。同時,他還奉勸各位“幣圈”玩家,正確看待虛擬貨幣,拋棄僥幸心理,丟掉“一夜暴富”的幻想,通過合法途徑勤勞致富,創造美好生活。
“四問比特幣”之一:監管為何接踵而至 炒幣風險有多大?
“四問比特幣”之二:“挖礦”,到底有多耗能?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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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來,隨著數字人民幣試點范圍的擴大,越來越多的國人體驗到了數字人民幣測試版本;在各大金融論壇中,數字人民幣也是不可忽視的熱點話題.
1900/1/1 0:00:00PlatON的Giskard共識協議由概率性權益證明PPoS(PlatON proof of stake)和Giskard拜占庭容錯協議-Giskard BFT(Giskard Byzantin.
1900/1/1 0:00:00數字人民幣會是第三方支付平臺重塑格局的機會嗎?全文3892字,閱讀約需8分鐘進入2021年,數字人民幣試點與推廣提速,接入六大國有行和網商銀行,支付寶借助網商銀行打通數字人民幣支付.
1900/1/1 0:00:0010天內連發6篇調查報道,從挖礦到交易再到融資,涉及虛擬貨幣產業鏈上的多個重要環節……新華社這組調查報道篇篇切中“幣圈”亂象的要害,不僅在“幣圈”掀起一股狂風.
1900/1/1 0:00:00最近NFT持續火熱,但隨之而來的問題是NFT到底有什么投資價值?從鑄造和發行的角度來說,NFT 是一種數字代幣,可以代表某個基礎資產的所有權,所以它是一種所有權的象征.
1900/1/1 0:00:00導讀:比特礦業(BTCM.US)宣布在哈薩克斯坦投建礦場,并簽署兩項哈薩克斯坦礦機托管協議。 據考拉財經記者了解,2021年5月24日,比特礦業(BTCM.US)宣布已與一家哈薩克斯坦公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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