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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颯:區塊鏈項目,需注意哪些司法新動向?_區塊鏈: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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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來自肖颯lawyer,作者:肖颯,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近期,與辦案機關交流鏈圈和幣圈的事宜和案件較多,對于區塊鏈項目的法律風險和現實發案概率,想再次提醒一下諸位,切勿在特殊時期“頂風作案”,遠離法律風險,真正用技術成就美好生活。文章脈絡:積極學習區塊鏈、虛擬貨幣法律知識;檢方了解幣圈,對token不會一概認定涉嫌詐騙;某些區塊鏈項目,被當作傳銷的“新標的”。虛擬幣法律知識的更新

繼沿海幾座大城市的網警朋友積極學習區塊鏈技術和相關法律知識之后,內陸的經濟警察也開始相關法律知識的更新。我們發現,浙江某市的區塊鏈內部研討會議和技術復盤會議中,也出現了警察叔叔參與討論,而且其對技術本身的研究頗深,出乎大家意料。這與兩年前在人民大學與公檢法朋友們溝通時的情況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充分說明,已經有案子出現了,并且呈現一定活躍態勢,司法機關嚴陣以待,提前用相關法律知識武裝自己,以便更好地適應或許會出現的涉幣案件潮。反觀鏈圈,幾乎每一個區塊鏈項目方都有“發幣”的沖動,雖然我們理解“激勵機制”對項目自身的作用,然而,一旦發幣ICO,在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下會被定性為“非法的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集資類犯罪或非法經營罪等。

肖颯:近來數字藏品NFT行業被屬地“處非辦”約談更像是一個摸底和基礎普法:11月11日消息,近來數字藏品NFT行業常常被屬地“處非辦”約談,各地采取的方式不一樣,但“力度把握”相似,南方一些省市采取的是屬地民警上門宣讀924文件的辦法,先了解項目情況和實控人情況,然后進行普法教育;北方一些省市采取的辦法是屬地金融辦聯合其他執法部門組成專班,先了解業務情況和實控人情況,再了解股東情況,采取穿透式監管的思路,查的較細。但,對比P2P網貸行業的約談,本次NFT約談更像是一個摸底和基礎普法。(肖颯lawyer)[2021/11/11 6:46:05]

懂幣圈的人越來越多

聲音 | 肖颯:“區塊鏈”不等于“取款鏈”,區塊鏈的推廣不等于ICO的死灰復燃: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發表題為“正規區塊鏈項目,法律邊界在哪?”的文章,其中提到,《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文件中指出了ICO的風險,“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可以看到,ICO在國內的定義是一種非法公開融資行為,不僅經營者違法,同時投資者也有巨大的風險。此外,結合銀保監的發函以及近期上海市的《關于開展虛擬貨幣交易所排摸整治通知》,“區塊鏈”不等于“取款鏈”,ICO等非法公開融資活動依然是被禁止的,區塊鏈的推廣不等于ICO的死灰復燃。[2019/11/20]

曾幾何時,我們以為坐在對面的檢察官朋友對幣圈不甚了解,近期發現,并非如此。為了辦案準確,他們深入調研,甚至暗訪;對于token的價值,并不是全盤否定,而是認為如果token對應有權益等,則token自身是有價值的,不能把發行代幣的行為認定為“詐騙”,在實務中,也做出了“不批捕”的決定。同時,在認定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問題上,檢方對于“投資者特定與否”的認定相對嚴格,如果確實“私募”,那么,不構成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是,不一定會按照無罪處理,而是有可能選擇計算機類犯罪予以補白。對于“境外發幣,境內無實質銷售”的行為,當下,司法機關采取的方式還是相對寬容的,基本不會主動“穿透式審判”,而是“等子彈再飛一會兒”。因此,類似的項目方暫時可以喘息,記住萬不要回國內進行“路演”等銷售活動,以免遭遇刑事風險。

聲音 | 肖颯:海外監管機構將逐步回歸嚴格管理的軌道: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律師肖颯今日發文稱,隨著海外監管機構與交易所、項目方打交道越來越多,尋求金融消費者與金融創新的平衡,監管機構態度起了變化,目測未來將逐步回歸嚴格管理的軌道。外部監管趨嚴,有些華人偽“出口”的ICO項目勢必回流。一定要小心“組織領導傳銷罪”的風險,不要直接或間接授意一些組織或社區參與幣的銷售活動。[2018/9/5]

組織領導傳銷罪,浮出水面

與颯姐同在一所高校任職兼職碩導的資深檢察官,談到其學生在某區按摩店門口窺見一群老人家認真聽課:什么是區塊鏈什么是虛擬幣及如何投資。這不禁讓我們聯想起數年前的P2P線下推廣,十幾年前的納米技術線下推廣,新瓶裝舊酒,還是那個配方:傳銷行為。誠然,傳銷行為本身只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是,我們必須說明,組織者和領導者是構成犯罪的。其中,讀者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傳銷活動中的“講師”應歸屬于“組織者領導者”的范圍之內,應當受到刑法第224條之一組織領導傳銷罪的處理。目前,在內陸一些城市拿區塊鏈技術蒙騙投資者的不法活動有所抬頭,相信辦案機關不會坐視不管,傳說中的“剿匪”工作勢在必行,務必保護好老百姓的錢袋子。在此,颯姐也提醒諸位讀者,不要輕信項目方的忽悠,您看中的是“回報”,人家看上的是您的“本金”。

寫在最后這篇文章的目的只有一個:提醒區塊鏈項目方,不要以為司法機關還在懵懂之中,也不要以為這一輪技術更迭會像P2P一樣遇到監管紅利,不會的。目前法律的態度非常堅決,發幣是非法公開融資,涉幣交易所不允許在境內存在,一旦發現立刻取締。同時,針對區塊鏈項目的備案,已經如火如荼進行中,但備案不是許可,并不能因此獲得“法律金鐘罩”,如果涉嫌違法犯罪,該處理的時候絕不會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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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礦場60日探訪實錄:直擊神秘的掘金天堂_比特幣:korbit300

作者丨中本匆編輯丨門人運營丨一百小石頭今年6月,邯鄲礦工趙冬陽和四個合伙人以2000元單臺的價格買了600臺二手礦,這些礦機當時日收益近萬元。不過短短半年后,日收益已不足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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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半前,留給“礦業”的機會不多了 | 星球TV_比特幣:萊特幣官網app挖礦

作者|康康編輯|郝方舟Odaily星球日報出品上個月,發改委將“虛擬貨幣挖礦”移出了淘汰類產業;隨后,嘉楠耘智登陸納斯達克,成為礦機廠商第一股。而明年4月,比特幣將迎來第三次區塊獎勵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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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來自光明日報,作者:杜前,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傳統合同的履行依托于當事人的個人信用,違法成本低、取證成本高、維權周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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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要把“區塊鏈”這部經念歪_比特幣:ETH

近些天來,我每天的文章幾乎都是圍繞監管的最新動態,因為這次監管影響的將不僅僅是區塊鏈行業在我國未來的發展路徑,更會影響行業參與者及投資者后續參與這個行業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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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指標探尋市場走向的線索_比特幣:bitflyer交易所官網下載

編者按:本文來自中本小蔥,作者:小蔥,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發布。11月份以來,比特幣跌幅近30%,價格刷新近半年新低。當然,其他主流貨幣的跌幅更為慘烈,多數幣種刷新四月份以來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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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報:等一個時機!中國版數字貨幣大猜想_數字貨幣:LIBRA

編者按:本文來自國際金融報,作者:黃希,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中國央行研發數字貨幣之際,不少機構借機炒作,各種“李鬼”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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