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巴比特,作者:王偉律師,星球日報經授權轉發。
2018年11月1日,香港證監會發布了針對虛擬資產的新規——《有關針對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銷商及交易平臺營運者的監管框架的聲明”》。《虛擬資產新規》分為背景、投資虛擬資產相關的風險、現有監管制度三個部分。植德區塊鏈團隊在初步研究的基礎上簡單分析并總結如下:SFC過去的監管立場認為,只有屬于證券和期貨合約類的虛擬貨幣的相關活動才受到SFC的監管。但在此范圍外的utilitytoken資產交易平臺或投資組合管理公司的營運的監管處于真空狀態,加重了虛擬貨幣投資的風險。SFC此次采取行動將絕大部分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管理活動納入監管范圍內,并且提出對虛擬貨幣交易所提供監管沙盒以探索對其未來的監管。新增受SFC監管機構
嘉實基金董事長拜訪香港財庫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金色財經報道,2023年6月27日至29日,嘉實基金趙學軍董事長率團訪問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香港金融管理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分別與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先生、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余偉文先生、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就資產及財富管理、數字金融和綠色可持續金融等領域進行交流。[2023/7/3 22:15:01]
為了向投資者提供更佳保障,SFC認為,所有持牌的投資組合管理公司如有意投資虛擬資產,無論它們所管理的投資組合是完全或部分投資于虛擬資產,均應遵守基本上相同的監管規定。以下類別的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管理公司將受SFC的監察:1.1完全投資于不構成"證券"或"期貨合約"的虛擬資產的基金并在香港分銷該等基金的公司需要取得1號牌:1.2管理"證券"及/或"期貨合約"的投資組合的公司需要取得9號牌。只要擬將所管理的投資組合的10%或以上的總資產價值投資于虛擬資產的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管理公司,就須受證監會監察。1.3在香港數字資產基金的基金銷售公司需要獲得1號牌。1.4投資組合管理公司申請牌照程序a)如某公司正在管理或計劃管理任何投資數字貨幣的投資組合,首先需要告知SFC。b)SFC隨即會了解該公司的業務情況。如公司符合監管標準,SFC會與公司討論如何修改其業務模式,確定其申請牌照的具體條件。如公司認可SFC提出的條件,則需在業務過程中嚴格進行遵守,否則可能招致SFC的處罰。虛擬貨幣交易所如何申請牌照
梁鳳儀已被委任香港證監會新一任行政總裁:金色財經報道,香港證監會官網12月15日公布,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已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委任梁鳳儀出任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任期3年,由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接替即將離任的歐達禮。[2022/12/15 21:47:27]
香港已吸引到包括Bitfinex在內的不少活躍的虛擬貨幣交易所入駐并開展業務。但這些交易所并不受到香港證券法的監管。《虛擬資管新規》可被視作SFC的一場試驗:SFC邀請有能力和有意愿進行合規發展的數字平臺加入監管沙盒,共同探索對虛擬貨幣交易所的最適宜的監管框架。由于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可能同時擔任“券商”和“交易所”兩個存在利益沖突的角色,無法期待其可以在不受監管的狀態下處理好其間的利益沖突,也被提出需要進行監管的信號。2.1交易平臺現在可以自愿加入監管沙盒。對于加入監管沙盒的交易平臺,SFC如認為可向合資格平臺營運者批給牌照,會施加某些發牌條件。2.2若在試驗監管階段中,得到正面評價的交易平臺可能可以獲得牌照。SFC為避免引起公眾誤解目前已經對平臺發放牌照,因此在現階段會對沙盒申請人的身份及有關的商討細節進行保密。2.3針對數字貨幣交易平臺,SFC可能會采用和目前自動化交易服務持牌供應商所受監管標準一致的原則。意味著交易平臺需要制定嚴格的內部監控措施,并需要更頻繁地作出匯報、受到SFC的監察和審查。2.4值得注意的是,在附錄2《可能規管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的概念性框架》中,SFC對于交易平臺的牌照發放的核心原則、條款準則、披露準許買賣虛擬資產的準則也提出了相關建議:核心原則交易所需在獲證監會發牌的單一法律實體下運營;應僅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上幣要求項目ICO超過12個月或ICO項目已開始產生利潤;不得提供杠桿成分或買賣與虛擬資產有關的期貨合約或其他衍生產品條款準則交易所具備足夠的財務穩健性來應對盜竊或黑客入侵等風險;就保管虛擬資產的相關風險(如盜竊或黑客入侵)投購保險,評估客戶在虛擬資產(包括涉及虛擬資產的相關風險)方面的知識;具備KYC/AML(身份認證和反洗錢)流程結語
現場 | 香港證監會發牌科總監:對虛擬資產交易平臺SFC采取的是選擇參與(opt-in)監管方法:金色財經現場報道,香港證監會中介機構部發牌科總監Clara Chiu趙嘉麗在11月7日舉行的香港科技周上表示,香港證監會最新發布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監管框架采取的是選擇參與(opt-in)監管方法。她表示,SFC是香港證券和期貨事物監察委員會,不是證券、期貨和虛擬資產監察委員會,對那些不交易證券或者期貨,只交易比特幣、以太幣的交易平臺,香港證監會沒有發牌的司法權力。香港證監會新的監管框架提供的解決方案是,對那些提供比特幣、以太坊的交易所,只要再提供一個證券類代幣交易,香港證監會就可以對它們發放牌照。[2019/11/7]
《虛擬資管新規》的出爐對于區塊鏈行業無疑具有十分積極的影響。香港作為三大國際金融中心之一,其虛擬貨幣交易所牌照的含金量不言自明。盡管《虛擬資管新規》還帶有一些試驗和探索性質,但其中對交易所提出的核心原則和條款準則已為諸多虛擬貨幣交易所描繪出了基本完整的內控制度和合規方向。值得注意的是,鑒于區塊鏈的無國界性,虛擬貨幣交易須考慮全球風險而不僅僅是香港的法規。對于希望從事STO或者在某些敏感司法區域有業務單元的虛擬貨幣交易所而言,更應該從全球的角度進一步審視自己的業務合規風險。
香港證監會:將對ICO跨境監管:香港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昨日表示,近半年首次代幣發行(ICO)集資活動頻繁,因此,香港證監會最近已向7家與香港有聯系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發出警告信,強調將會對沒有領取牌照的公司采取執法行動。梁鳳儀也表示,香港證監會有與內地及國外監管機構交流,未來可能會有跨境監管行動。[2018/3/14]
本文來自:CSDN,作者:區塊鏈大本營,星球日報經授權轉發。盡管經濟學大師們對加密貨幣態度兩極分化——一方面,PaulKrugman、JosephStiglitz及RobertShiller等諾.
1900/1/1 0:00:00最近,普林斯頓大學和佛羅里達國際大學啟動了一項針對比特幣的研究,結果發現中國對比特幣具有較大的“威脅性”影響力——甚至具有可能最終摧毀整個比特幣網絡的能力.
1900/1/1 0:00:00本文來自:鏈內參,編譯:內參君,原作者:YoavVilner,文章來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yoavvilner/2018/10/06/the-financ.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吳曉波頻道,作者:巴九靈,星球日報經授權轉發。起初,神創造互聯網。網上空虛混沌,界面黑暗。神的馬甲混跡于加密論壇之上。神說,要有幣,就有了幣.
1900/1/1 0:00:0010月24日,區塊鏈協議Algorand宣布已完成6,200萬美元的股權投資,并招募了來自于全球科技公司的資深高管.
1900/1/1 0:00:00針對區塊鏈安全問題,成都鏈安科技團隊每一周都將出智能合約安全漏洞解析連載,希望能幫助程序員寫出更加安全牢固的合約,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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