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數字貨幣顧名思義就是由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起源于2008年中本聰發行的比特幣,擁有去中心化、匿名、跨國界等特征。在美國次貸危機后引發了全球范圍內的信用危機背景下,私人數字貨幣的種類和規模不斷擴大。根據cryptocurrencies網站數據,截至2022年3月,出現比特幣、以太坊幣、瑞波幣等12461種私人數字貨幣,總市值達到2059億美元。其不斷增長的規模和逐漸被市場認可的貨幣屬性使得各國監管機構很難再將其僅僅視為科技創新的小實驗或者另類投資品種。?
2022年3月10日,美國總統拜登簽署行政令要求聯邦政府相關部門對數字貨幣開展研究,檢討對數字貨幣監管疏忽導致的風險,要求政府部門形成一項協同且全面的數字貨幣政策。更明確要求財政部會同勞工部等相關部門在180天內就“發展和接納數字資產對美國消費者、投資者、商業界和公平經濟增長造成的影響,以及此舉對金融市場和支付基建造成的改變”提交報告。此外,美國司法部也要在180天內就“執法部門在發現、調查和起訴數字資產相關犯罪活動中起到的作用”提交報告,并附帶對監管和法律規則調整的建議。5天之后,歐洲議會也發布關于進一步限制加密貨幣、擬禁止類似比特幣一類基于工作量證明(PoW)的加密貨幣流通的草案,并呼吁建立基于加密資產市場(MiCA)更加嚴格的監管框架。?
我國早在2013年就要求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比特幣相關業務,先后以風險提示、條例規章等形式限制各類代幣的發行、交易與流通。2020年10月公開的《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明確規定,任何數字代幣的制作、發售都是違法行為,并按規定處罰。可以看出,多國對于私人數字貨幣持謹慎態度。?
私人數字貨幣的種類?
根據賦值方式的差異,我們可以將數字貨幣簡單地劃分為原生數字貨幣和穩定幣。原生數字貨幣通常是指附著于區塊鏈系統并在該系統產生和使用的數字貨幣,其貨幣本質為一段代碼,并沒有資產背書,價值依賴于持有人共識。穩定幣是一種在區塊鏈上發行和運營,但綁定鏈外資產價值,可以和某些特定資產按照比例進行兌換的特殊加密貨幣。?
原生數字貨幣?
巴西央行行長:將允許該國私人銀行發行自己的穩定幣:金色財經報道,據巴西中央銀行行長 Roberto Campos Neto 的聲明,巴西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將更像是一種批發資產,而不是一種以零售為重點的公共代幣。Campos Neto 表示,將允許該國私人銀行在自己存款的基礎上發行自己的穩定幣,并將為此開發一項技術,他們將不得不投資,因為他們可以從中獲得收益。而一旦他們開發出這種技術,在存款上發行穩定幣的協議將基本上與其他各種數字資產的貨幣化相同。
此外,Campos Neto解釋說,數字實物將有一個非常獨特的重點,目標是在不損害私人銀行信貸功能的情況下將資產貨幣化,并將其用作抵押品。(bitcoin.com)[2022/6/9 4:13:15]
原生數字貨幣作為最早的數字貨幣形式,其核心特征是去中心化、匿名化和數字化。沒有主權信用或者任何性質的資產背書,價格形成依靠使用者共識,又或者說是跨期換取其他資產的預期,因此往往存在價格波動較大的特征。此類貨幣的價值共識主要來源于兩個方向:一是無論在原生設計上是否存在上限,目前出現并能夠具備一定規模的原生數字貨幣都存在總數增長能力限制。這也是對其貨幣持有者的一種保護機制。這種機制在獲得供應量平穩性的同時,依靠消耗能源獲取獎勵的供應機制也帶來了“環境不可持續”的懷疑。二是原生數字貨幣都擁有各自相對熟悉的使用和交易環境。依托自身交易網絡對交易效率、隱蔽性等需求提供常規貨幣交易不具備的服務場景。但這種機制延伸出洗錢、反恐資金,甚至如非洲等經濟不穩定的國家貨幣被替代的風險,當前原生數字貨幣對各國中央銀行以及貨幣主權的挑戰使其受到質疑甚至抵制。?
原生數字貨幣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主要是比特幣(Bitcon)和以太幣(ETH)。截至2022年3月,比特幣市值達814億美元、占比為39.53%,以太幣市值362.85億美元、占比為17.61%,兩者合計占私人數字貨幣全球市值的57.14%,頭部效應顯著。?
2009年1月,中本聰發布了比特幣系統軟件的開源代碼,并發行了第一批50枚比特幣,標志著第一個去中心化數字貨幣由此誕生。2017年12月,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先后推出比特幣期貨。2020年10月,PayPal宣布將允許用戶使用其在線錢包買賣和持有比特幣等加密貨幣,還將允許其用戶使用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在其網上商城購物。部分非洲國家允許用比特幣替代法定貨幣,用于商品購買、金融交易等。比特幣是當前最為大眾所接受的私人數字貨幣品種,劇烈波動的價格意味著其不具備貨幣職能,更多時候被市場視為一種另類投資品種。?
俄羅斯央行官員:可能會限制私人穩定幣作為支付手段:俄羅斯中央銀行金融技術部負責人Ivan Zimin公開反對私人穩定幣作為一種支付手段。Zimin周五在俄羅斯貿易協會發表講話時稱,穩定幣對于盧布在俄羅斯的主導地位來說是一個問題,限制可能會出現。Zimin稱:“我們已經在限制使用不安全的加密貨幣方面邁出了第一步,我們可能會進行第二步,限制在支付中使用穩定幣。”(The Block)[2021/4/2 19:38:47]
以太坊(Ethereum)平臺是一個運行智能合約的分布式平臺,為開發者和應用者提供了由以太坊節點組成的分布式計算網絡,平臺運行的以太幣是第一個采用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ICO)方式發售的數字貨幣。以太幣繼承了比特幣完全去中心化的特點,但其發行數量不存在上限,并且采用了權益證明(Proof of Stake,PoS)機制,讓持有較多經濟權益的節點獲得某一周期的記賬權。PoS在一定程度上縮短了以太坊共識周期所需的時間,解決了PoW所造成的資源浪費、算力中心化等問題。以太幣雖然不設有貨幣總數的上限,但其每年新增貨幣的上限設為1800萬,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比特幣所面臨的通縮問題。同時,以太幣是基于以太網絡以及網絡中的各類應用和服務開發的交易貨幣,因此在繼承數字貨幣原生的安全性和匿名性特征的同時擁有豐富的使用場景,具備一定的貨幣屬性。?
穩定幣?
穩定幣是在區塊鏈上發行和運營,但錨定某種特定的資產價值,約定和某些特定資產按照比例進行兌換的私人數字貨幣品種。雖然有過以原油、礦石等資產綁定的品種,但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目前最為成功的穩定幣都是以一種或者一籃子法定貨幣作為背書的,從這一角度來看,穩定幣構建了一個類似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國家清/結算框架。穩定幣具備的分布式記賬即時交易、可編程、開放、匿名等優勢有助于解決在國際清算和結算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同時,其綁定一籃子貨幣的發行方式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主權貨幣作為國際清算貨幣導致的“特里芬難題”。然而,穩定幣的核心問題是缺乏有效的監管框架,如泰達幣(USTD)在2019年就發生過挪用貨幣儲備金的情況。可以想象,伴隨著穩定幣清算功能逐步向金融功能過度,穩定幣儲備金的管理難度在復雜的金融交易系統下將不斷提升。?
歐洲私人醫院運營商遭勒索軟件攻擊,要求限期支付比特幣形式的贖金:金色財經報道,本周二,有匿名工作人員披露運營歐洲最大私人醫院的德國Fresenius集團遭勒索軟件攻擊,全球業務都受到影響。網絡攻擊的罪魁禍首是名叫Snake的勒索軟件。Fresenius發言人隨后證實公司計算機感染了病,表示IT正在盡可能快的解決這個問題。和其它勒索軟件類似,Snake在加密計算機文件之后會要求限期支付比特幣形式的贖金,否則會將公司內部文件發布到網上。[2020/5/9]
作為目前總市值最高的穩定幣,泰達幣由Tether公司發行于2015年2月,幣值1∶1錨定美元。在發行時,Tether公司先將一定數量的美元抵押至存管機構,再對外發行等量的泰達幣,因此可以將泰達幣看成一種無需許可的可編程數字美元。設計之初,泰達幣的主要應用場景是為應對無法直接使用美元開展加密貨幣交易的人群設計的,主要是為了規避部分國家(地區)對于法幣參與加密貨幣交易的限制。但是,單一私人機構管理抵押資產帶來的監管風險、單一資產帶來的使用單一性導致泰達幣的真實應用場景受到諸多限制。?
瑞波(Ripple)是一種以數字支付網絡與交易協議為特征的網絡,是一個源碼開放、去中心化、覆蓋全貨幣幣種的點對點支付系統,其更加強調“支付屬性”而非“貨幣屬性”。利用數字貨幣清算效率的優勢為客戶提供更高效的跨境支付體系。摩根幣(JPM Coin)是基于摩根大通的金融網絡構建的一個涵蓋內部網絡中各種貨幣和金融產品的數字貨幣產品,實際上是為客戶提供了一種更便宜高效的內部清算工具。類似這種模式開發的還有2019年6月Facebook推出的超主權數字貨幣Libra,但是其內部網絡涵蓋范圍過大,已經從一種清算工具跨越到了支付工具,對主權貨幣地位產生了沖擊,因此至今無法獲得發行許可。?
私人數字貨幣的特點
去中心化簡化流程帶來的成本降低和效率提高
私人數字貨幣所采用的點對點交易形式使得交易可以在任意兩點中進行,與傳統電子貨幣交易不同,無需再通過第三方(通常是商業銀行)來進行確認,可以減少貨幣交易過程中對于網絡環境的依賴,這就意味著能夠降低交易費用。不再需要通過央行和商業銀行構建的支付系統進行匯兌收支,也保障了大額收支的工作效率。這種優勢在國家金融交易中的體現更加明顯,全球金融電信協會提供的SWIFT系統通過復雜的軟硬件設施以及繁雜冗余的人員和制度設置解決了國家資金流通的信任問題,保障了國際市場資金流通的安全性,但是支付效率低下、成本高昂,如今還面臨受到第三方國家脅迫無法維持中立性信任的問題。私人數字貨幣以區塊鏈形式運行的記賬方式通過公私密鑰進行交易驗證,不僅消除了對于中介的需求,也能夠做到在提升效率的同時降低成本。?
動態 | 2019年投資區塊鏈和加密貨幣初創公司的私人資金比2018年下降近30%:金色財經報道,根據CB Insights的報告,2019年投資區塊鏈和加密貨幣初創公司的私人資金有所下降,相比2018年的43億美元高位下降了近30%。報告指出,2019年融資排名前三的區塊鏈公司分別是Ripple、區塊鏈借貸公司Figure Technologies以及比特幣采礦初創公司Layer1。[2020/2/6]
共識算法消除中介需求帶來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提升?
私人數字貨幣通過各種共識算法、機制(如工作量證明或權益證明)消除對可信中介的需求,依靠預定的算法規則、完整可靠的數據庫完成了信用背書,確保不存在“雙花”等問題。這種自證其信的信用范式,極大地降低了信任成本。?
同時,區塊鏈通過非對稱加密技術實現了透明數據后的匿名性,可保護個人隱私。“密鑰對”是區塊鏈所采用的非對稱加密機制,公鑰和私鑰成對出現,發送方使用公鑰進行加密,接收方通過配對的私鑰解密和簽名,雙方無須公開身份來獲取對方的信任。公鑰無法推算出私鑰,后者既代表交易方的身份,也代表其賬戶里面的資產所有權,由此形成了密碼保護與確權機制。?
私人數字貨幣為主權貨幣市場引入了競爭?
國際貿易中以美元為中心的國家貨幣體系在各國外匯儲備、國際結算、金融資產交易以及大宗商業交易和計價體系中都占據主導地位。這使得各國在使用美元作為交易媒介時,不僅要再向美國繳納鑄幣稅,承擔著美元風險,還要隨時面臨美國“長臂管轄權”帶來的各類金融制裁,這些“是美國的美元,但卻不是美國的問題”長期困擾著世界其他各國。在國民與國家之間往往也存在類似的問題。?
私人數字貨幣的誕生以及發展的根本誘因是部分西方國民對于主權信用貨幣系統的不信任,這種不信任來源于缺乏約束機制的主權貨幣發行機制對公民財產的侵蝕,越來越多的西方投資者為保障資產不貶值將資產投入到風險投資中。私人數字貨幣在初衷上有維護個人資產在時間上的穩定性,保證不會因為貨幣數量的變化稀釋自身資產。那么在西方投資者看來,盡管私人數字貨幣存在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仍然是促使一個更高效、穩定且公平的貨幣體系誕生的可能方向。?
分析 | 銀行間私人區塊鏈平臺可能與新的歐盟隱私規定相兼容:據Cointelegraph消息,由倫敦瑪麗女王大學和英國劍橋大學聯合進行的一項研究顯示,旨在共享客戶信息的銀行間網絡平臺等私人區塊鏈可能與新的歐盟隱私規定相兼容。《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DPR)法》是最近通過的一項法規,旨在規范歐盟所有個人的個人數據存儲,于今年5月生效。根據法律規定,所有的數據管理員都必須尊重公民在保存和傳輸私人信息方面的權利。研究人員表示,為了符合隱私法,區塊鏈網絡可以在外部存儲個人數據,或允許可信節點刪除加密信息的私鑰,從而在鏈上留下難以分辨的數據。[2018/11/12]
私人數字貨幣的缺陷與監管方向推測?
鑄幣權的合法性缺失與維護貨幣主權的監管需求
1976年,經濟學家哈耶克(F.A. Hayek)的《貨幣的非國家化》一書提示了現有主要信用貨幣體系的弊端,提出用競爭性私人貨幣來取代國家發行的法定貨幣。伴隨著私人數字貨幣品類和規模的不斷擴張,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相信私人數字貨幣會對如今的西方信用貨幣體系構成挑戰。?
盡管私人數字貨幣存在降低流通成本、提升支付效率、降低支付成本、保護個人信息以及后續提升貨幣政策精準度等優勢,但一方面,私人數字貨幣的發行缺乏被廣泛接受的合法性支撐,通常采取固定或者半固定數量的發行方式;另一方面,以其規定比率的抵押物進行錨定,信用創造能力還存在明顯的缺陷。因此,冒失地支持將鑄幣權賦予私人數字貨幣可能導致的問題,如國家物價失序、貨幣政策失調以至于經濟失控的問題,遠遠大于使用私人數字貨幣的好處。但從目前來看,私人數字貨幣的優勢并不足以彌補各類貨幣存在的缺陷,私人數字貨幣成為主權貨幣的有力挑戰更是為時尚早。?
不穩定的價格缺陷與規范交易的監管需求?
私人數字貨幣的核心是貨幣,需要具備支付清算和價值儲藏功能。從這個角度來看,目前存在的1萬多種私人數字貨幣都是不合格的。自私人數字貨幣誕生以來,盡管其形式日新月異,原生數字貨幣不斷根據需求進行修改,并未局限于最初的完全去中心化,逐漸呈現出半中心化甚至中心化的特征,發行數量也從限量轉變為市場調節,匿名性程度有所減弱,服務范圍也逐步擴大,但固定數量的發行模式將導致通縮問題,不控制數量的私人數字貨幣又會有較大的自律問題。穩定幣無論是對應單一資產如美元,還是一籃子資產如多種貨幣的組合,實際上只相當于一個貨幣基金,并不具備貨幣本身的價值儲藏屬性。?
另外,當前主要的私人數字貨幣品類均無可避免地成為游資的投機與炒作對象。金融產品的屬性遠遠大于其貨幣屬性,其價格也基本與其使用價值無關,這類炒作導致的價格波動嚴重阻礙了私人數字貨幣行使貨幣職能。因此,私人數字貨幣的一個重要監管方向是對私人數字貨幣交易市場的有效監管。即對數字貨幣的發行和交易按照金融產品進行規范,防止私人數字貨幣市場的坐莊和惡意炒作的行為,引導私人數字貨幣實現合法交易職能,而不是淪為概念炒作的工具。?
貨幣的安全性問題與新型監管需求?
目前,由于私人加密數字貨幣存在去中心化與匿名化特點,傳統基于電子貨幣的監管模式在面對新型數字貨幣時可能存在諸多安全隱患,導致多國監管機構對私人數字貨幣持謹慎態度。例如,2019年7月,G7集團一致認為,私人數字貨幣必須依據最高監管標準進行審慎監管,任何可能出現的監管漏洞都應該被填補。究其原因,一方面,私人數字貨幣去中心化與匿名化的特點給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和其他非法的金融活動創造了沃土,現階段的監管措施無法有效應對;另一方面,私人數字貨幣一般采用非對稱加密機制,即使用一個“密鑰對”,公鑰和私鑰成對出現,私鑰的丟失即意味著私人數字貨幣的丟失,私鑰的泄露或被破解可能導致私人數字貨幣被盜卻難以追償。因此,私人數字貨幣存在安全性問題。實際上,數字貨幣平臺屢屢出現遭到黑客攻擊致使資產失竊的事件。如2016年8月,比特幣線上交易平臺Bitfinex遭到黑客攻擊,導致11萬比特幣被盜,價值約為7500萬美元。?
新型技術帶來的私人數字貨幣發展將對金融穩定產生一定影響。私人數字貨幣交易的低成本、快捷、隱秘和難追溯也對金融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私人數字貨幣的發展趨勢建議?
對私人數字貨幣進行金融監管。私人數字貨幣具有較為明顯的投資屬性和貨幣屬性,且當下很難對二者進行明確區分。因此,有人建議將私人數字貨幣的發行和交易同時按照證券和貨幣進行監管,如美國有議員提出,私人數字貨幣在發行上要求發行方需要取得銀行牌照,在交易過程中數字貨幣按照加密貨幣、加密商品以及加密證券同時由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證監會(SEC)進行監管。為了更好地發揮數字貨幣的貨幣屬性和優勢,堅決制止其淪為惡意炒作和投機的工具,建議采用金融監管的手段和措施。一是明確私人數字貨幣的法律屬性。考慮到技術飛速發展和該領域更新迭代速度較快,可適時出臺相關司法解釋對私人數字貨幣的法律性質定性。二是加強對交易平臺的監管。采用事前準入、事中交易機制公開與時時監測預警、事后監督檢查等制度,提高平臺運營主體的合規性意識,強化規范性運營,以保護投資者和交易雙方的利益。三是建立多部門的協同監管機制,形成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主導,其他部門為輔助的監管體系,對私人數字貨幣進行有效監管,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在清/結算領域開展公私合作。隨著私人數字貨幣種類的發展和功能的完善,特別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現金使用率大幅下降,這也進一步推動了各國對央行數字貨幣的探索。盡管已有不少國家進行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和試點,但尚無較為成熟的應用范例。私人數字貨幣的去中心化所帶來的效率提升和成本下降,以及共識算法帶來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的提升是它的優勢,但主體合法性缺失、交易平臺合規性缺失、匿名制帶來的投資者利益保護機制缺失等一系列問題也是當前其穩定發展的挑戰。私人數字貨幣欠缺的合法性、合規性和穩定性恰恰是傳統電子貨幣體系成熟和優勢所在。因此,可探索聯合研發模式,由金融監管部門進行統一監管和發行,私人數字貨幣機構進行產品設計和運營維護,各方相互合作,充分發揮各自優勢,有利于輔助央行數字貨幣行穩致遠。?
依托國際組織建立共識與規則。作為一種基于共識算法的去中心化貨幣,任何私人數字貨幣必然存在超越國界的屬性。但各國甚至一國的不同部門之間在對待私人數字貨幣時,存在明顯差異。例如,美國金融犯罪執法局(FinCEN)將加密貨幣交易所歸類為“貨幣發送者”,將私人加密數字資產定義為貨幣,受貨幣相關法律的約束;美國國稅局將加密數字貨幣歸類為具有價值的財產,屬于應稅商品;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認為數字資產是證券,應受其監管。再如,歐盟議會尚未通過歐盟層面有關私人數字貨幣的具體法律,但具體監管規則在各成員國之間有所不同;只有反洗錢(AML)法規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遵守歐盟的反洗錢法規。我國則明確表明非貨幣當局發起的首次代幣發行(ICO)實際上是未經批準的融資,是非法的。在私人加密貨幣交易方面,明令禁止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將法定貨幣轉換為加密貨幣,禁止平臺為加密貨幣設定價格或提供其他相關代理服務。在此基礎上,各個國際組織也只能通過研究報告以及白皮書等形式對私人數字貨幣進行研究和引導,如:2019年7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發布了研究報告《數字貨幣興起》;2020年1月,國際清算銀行與全球主要央行設立聯合工作組,評估相關國家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報告;2020年10月,金融穩定理事會發布《對“全球穩定幣”安排的監管、監督和監察》倡議,等等。?
盡管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已成為國際共識,但無法否認且無一例外的是,私人數字貨幣走在了監管的前面。因此,在不干擾或妨礙中央銀行維護貨幣和金融穩定的基礎上,可探索形成一個可供私人數字貨幣存在的監管環境,如采用“沙盒監管”的方式,為私人數字貨幣相關業務設立特殊的監管框架,允許有關機構有條件地開展試驗,從而促進貨幣體系的創新和效率提升。?
作者單位:中國科學院大學,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從人類有自我保護意識開始,關于隱私話題的探究就沒有停歇過,尤其是在科技高度發達的當下,這種情況愈演愈烈,而在區塊鏈技術發展的盛潮中,項目方又以最大化去中心化和最大化隱私為終極目標.
1900/1/1 0:00:004月20日,杭州互聯網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奇策公司與被告某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并當庭宣判,判決被告立即刪除涉案平臺上發布的“胖虎打疫苗” NFT作品 .
1900/1/1 0:00:00在加密貨幣市場逐漸步入寒冬時,曾在幣圈大肆流傳的 Virgil Griffith 被捕事件也終于在近日迎來了最終審判.
1900/1/1 0:00:00關于NFT借貸領域及其定價基礎設施解決方案的市場研究,在這篇文章中,我試圖描述NFT領域的當前現實,并深入探討我認為的下一個增長階段的關鍵.
1900/1/1 0:00:00四月以來,有關 Near Protocol 的新聞愈發增多,包括前不久完成 3.5 億美元的融資、以及即將推出穩定幣 USN 等等.
1900/1/1 0:00:00(原標題:Web3 Is Useless If It’s NotUser-Friendly)憑空出現的web3已經成為2022年最大的技術趨勢之一.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