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交易所 加密貨幣交易所
Ctrl+D 加密貨幣交易所
ads

法律視角解讀首個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司法文件_虛擬幣:Apple Fan Metaverse

Author:

Time:1900/1/1 0:00:00

原文標題:《解讀首個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司法文件: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撰文:李澤民、韓武斌,均為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律師

近期,虛擬幣挖礦,虛擬幣交易的監管「運動」一波接著一波,但尚未有正式的法律文件予以明確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出臺,成為了首個規定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司法文件。本律師將對該意見中與虛擬貨幣交易有關的相關規定逐一解讀。

參與境外虛擬貨幣交易虛假盤的行為人將面臨處罰

《意見》之三規定:有證據證實行為人參加境外詐騙犯罪集團或犯罪團伙,在境外針對境內居民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行為,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一年內出境赴境外詐騙犯罪窩點累計時間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詐騙犯罪窩點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證據證明其出境從事正當活動的除外。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高級法律顧問:全球加密監管需要協調而非照搬:金色財經報道,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高級法律顧問 Marianne Bechara 表示,加密貨幣監管框架需要在國際范圍內進行協調,但也要根據當地差異進行調整。Bechara說,將所有加密貨幣放在同一個籃子里并在真空中看待它是不好的,存在一定程度的協調,但各個司法管轄區仍應有一定程度的空間來解決自己的問題。[2023/4/29 14:34:10]

這一規定,將會終結參與境外虛擬幣虛假盤詐騙的行為人遭受刑事處罰監管的「漏洞」。

眾所周知,目前有很多服務器、虛擬貨幣交易平臺、資金支付平臺設在境外,設盤的主要組織者、實際控制人在國內的發行虛擬幣,以及組織虛擬幣合約交易的詐騙平臺,偵察機關很難找到相關證據對國內人員予以定罪處罰。

而《意見》規定,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多次出境到境外犯罪窩點參與過虛擬貨幣詐騙的,無論人處境內還是境外,也無論是什么角色,均可以詐騙罪定罪。但這是一個推定原則,在適用時的前提是出境到過境外詐騙犯罪窩點,這里的犯罪窩點通常意義上是指犯罪地點,但此處不能如此理解,否則可能會造成出國到過某個國家也會被認定是犯罪窩點。那么這里的犯罪窩點應當理解為境外某地的某個固定的詐騙犯罪地點。

a16z總法律顧問:Ripple無法在SEC訴訟案中獲勝:11月9日消息,Andreessen Horowitz (a16z) 總法律顧問兼去中心化負責人Miles Jennings表示,基于Ripple本身向散戶投資者出售XRP這一事實,Ripple將無法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訴訟案中獲勝。Miles Jennings分析稱,根據SEC的說法,這一事實意味著XRP價值由Ripple行為決定,與去中心化生態系統不同,所以對Ripple在這場訴訟案中獲勝“不抱太大希望”。目前XR價格跌至0.37美元,過去24小時降幅14.6%,市值已被Binance USD超越。[2022/11/9 12:39:20]

正因如此,《意見》規定了一個除外情形,即有證據證明出鏡從事正當活動的除外,該規定就是為了避免實務中將犯罪窩點的范圍擴大。

提供銀行卡、支付寶等資金賬戶給他人用于虛擬貨幣犯罪的將面臨處罰

《意見》之七規定:為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實施下列行為,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的「幫助」行為:收購、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號密碼、網絡支付接口、網上銀行數字證書的。

Compound總法律顧問:比特幣和以太坊應聯合起來,防止加密社區集中化:Compound總法律顧問Jake Chervinsky近期在播客節目中對“只使用比特幣”的世界的可能性提出了一些擔憂。Chervinsky擔心,一個只使用比特幣的世界可能最終會變成傳統銀行體系的翻版:“我希望避免一個我們需要將所有比特幣集中存入銀行的世界。我認為這和我們在傳統體系中遇到的問題是一樣的,我們現在正在努力解決這些問題。”然而,必須指出的是,比特幣的主導地位在未來幾天可能會下降,因為市場上的大多數主流幣已經站穩了腳跟,顯示出3月12日市場崩盤后的快速復蘇。Chervinsky進一步表示,以太坊試圖取代的不僅僅是貨幣,而是金融體系的更多部分。它試圖創建盡可能多的去中心化協議,這樣我們就不再需要遵從那些類型的金融機構了。這就是為什么我認為BTC和ETH都有優點,兩者都很有趣,值得追尋。(AMBCrypto)[2020/4/19]

在司法實踐中,有很多人通過出售或者出租自己的銀行卡、支付寶等非銀行賬戶給他人用于虛擬幣交易的入金,甚至是接收違法犯罪資金,再進行虛擬幣交易,《意見》再次明確此種情形應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論處。

聲音 | 楊威:區塊鏈不應急于求證 要關注全球的政策和法律風險:2019年3月9日下午,由NEXTLAB未來區塊鏈實驗室主辦,91TOKEN協辦的重啟·風口NEXT區塊鏈技術與應用影響力峰會中,在《區塊鏈技術的落地與挑戰》應用主題圓桌論壇環節上,攜程高級副總裁、十一貝科技創始人兼CEO楊威表示:我對區塊鏈從業者的建議是,希望在2019年,從業者更多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出發,尋找吻合當前區塊鏈技術可以解決的問題,我們不應該急于求證,要去關注全球的政策和法律風險,從這個角度建議創業者相對謹慎地去投入。[2019/3/9]

在此之前,雖然實務中也是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定罪,但往往將出售或者出租自己的銀行卡、支付寶等非銀行賬戶的行為認定為屬于「支付結算」幫助,但實際上將提供銀行卡、支付寶等非銀行賬戶的行為認為是「支付結算」,是對「支付結算」含義的不正確解讀,甚至有法院將提供支付結算幫助解釋為提供銀行卡等資金賬戶用于他人支付結算的幫助。

此次《意見》明確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不是「支付結算」幫助,而是其他幫助行為。這就意味著在《意見》發生之后的行為不能認定為是「支付結算」幫助,在發生之前的行為如果尚未判決,則可以《意見》做出有利于行為人的解釋。

動態 | 新加坡第一起涉及數字貨幣的法律糾紛今日開始審判:據straitstimes報道,新加坡第一起涉及數字貨幣的法律糾紛審判今日開始。此前,電子做市商B2C2起訴比特幣交易所運營商Quoine將其平臺上的七筆交易“單方逆轉”。B2C2試圖從Quoine收回約3085枚比特幣,其律師在一份開場聲明中指控Quoine試圖“濫用其作為平臺運營商的角色”,并“作為B2C2托管人”進行違反信任的行為。B2C2創始人Maxime Boonen指出價格是按照原樣進行的,在Quoine案中,他們認為不會同意這些條件。[2018/11/21]

同時《意見》在提供銀行卡、支付寶等資金賬戶給他人用于虛擬貨幣犯罪,認定主觀「明知」的層面上給出了更為具體的判斷標準,打破了「推定」明知的標準,即《意見》之八:認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的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應當根據行為人收購、出售、出租前述第七條規定的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號密碼、網絡支付接口、網上銀行數字證書,或者他人手機卡、流量卡、物聯網卡等的次數、張數、個數,并結合行為人的認知能力、既往經歷、交易對象、與實施信息網絡犯罪的行為人的關系、提供技術支持或者幫助的時間和方式、獲利情況以及行為人的供述等主客觀因素,予以綜合認定。

這就意味著,辦案機關認定主觀「明知」時,必須要以綜合認定優先,除非存在第二款能夠推定明知的情形,否則不能優先適用推定標準。即收購、出售、出租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非銀行支付機構單位支付賬戶,或者電信、銀行、網絡支付等行業從業人員利用履行職責或提供服務便利,非法開辦并出售、出租他人手機卡、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等的,可以認定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項規定的「其他足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但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包括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承兌商、數字錢包平臺等在內的經銷商可進行虛擬幣交易,但若被明確告知交易對象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繼續交易將面臨刑事處罰。

《意見》之十規定,電商平臺預付卡、虛擬貨幣、手機充值卡、游戲點卡、游戲裝備等經銷商,在機關調查案件過程中,被明確告知其交易對象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與其繼續交易,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的,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這一規定,首次將虛擬貨幣交易納入打擊范圍,成為首個規定虛擬幣交易的司法文件。但該規定也是首個賦予國內虛擬幣經銷商身份的司法文件,根據該規定,可以說明兩點,如果從字面解讀,凡是能夠進行虛擬幣銷售,賺取利差的主體都可以稱之為經銷商,這樣就包括了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承兌商、數字錢包平臺等主體;其次是可以進行虛擬幣交易。從這點解讀,正好能夠符合虛擬幣是虛擬商品,個人可以自由交易的定位。

據此,包括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承兌商、數字錢包平臺等在內的經銷商進行虛擬幣交易并不會涉嫌刑事犯罪,除非在機關調查案件過程中,被明確告知其交易對象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然進行交易。

但本律師認為,虛擬貨幣經銷商的范圍仍需要進一步出臺相關規定予以明確,否則會出現認定的分歧。

承兌商、搬磚套利者即將面臨刑事處罰

《意見》之十一規定,明知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以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轉賬、套現、取現,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責任。但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的除外。以明顯異于市場的價格,通過電商平臺預付卡、虛擬貨幣、手機充值卡、游戲點卡、游戲裝備等轉換財物、套現的;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收取明顯高于市場的「手續費」的。實施上述行為,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我們都知道虛擬幣交易有「搬磚」賺差價,和承兌商賣幣,體現為幣幣交易與法幣交易,在這一過程中,就是利用虛擬貨幣在不同平臺、不同時間段的價格獲取價格優勢,「低買高賣」套取價差獲利,那么這種價格差如果被認定為是以明顯異于市場的價格交易,極有可能被認定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如果承兌商事先與電信網絡詐騙者商量,幫助將其資金轉換成虛擬幣,再打到指定的錢包地址,不僅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風險,更嚴重的是會構成詐騙罪共犯。

綜上所述,本律師認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是首個規定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司法文件。其中區分了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不是「支付結算」幫助,創新性的提出了虛擬幣貨幣經銷商的概念,潛在表明了虛擬貨幣交易的非刑事處罰性。

但是該《意見》也將與虛擬貨幣交易有關的主體納入了打擊范圍,進一步明確了具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及詐騙罪的刑事風險,這一《意見》的出臺仍然是延續國家打擊虛擬幣交易,防范金融犯罪刑事風險的具體舉措。

相信未來,針對虛擬幣交易的相關文件將會陸續推進,也期待相關文件對打擊參與虛擬幣交易主體進一步予以明確,給予參與虛擬幣交易的主體進行合規建設一個底線參考標準。

Tags:虛擬幣比特幣區塊鏈PPL虛擬幣現貨和合約區別泰達幣和比特幣區別是什么呢區塊鏈害了多少人Apple Fan Metaverse

芝麻開門交易所
Gate.io OLT上線超級福利:交易OLT,贏$21,000美元大獎活動公告_GATE:GAT

Gate.io將于2021年6月24日12:00上線OneLedger并開通交易,OLT超級福利今日開啟!活動期間充值OLT前600名平分$3,000美金,交易排名前100名再享$15.

1900/1/1 0:00:00
SUN(SUN)智能合約置換及代幣增量已完成_SUN:IRON價格

親愛的用戶:SUN合約置換及1:1,000代幣增量已完成。SUN充值、提現功能現已開放,敬請體驗!注意: 用戶將可以通過 資產轉換功能將SUNOLD轉換為SUNSUN新代幣合約地址:Justin.

1900/1/1 0:00:00
安迪·沃霍爾全球首個NFT開拍被熱捧,以252萬美元迎開門紅_NFT:RobinHoodProtocol

6月24日,由幣安、波場TRON、APENFT基金會聯合舉行的的“Genesis”主題拍賣會正式開啟,作為最重要的拍品,安迪·沃霍爾的《三幅自畫像》NFT作品在開拍不到5分鐘.

1900/1/1 0:00:00
BKEX Global 關于延遲上線PLUG(Plugdefi)的公告_KEX:GLO

尊敬的用戶:? BKEXGlobal現決定延遲上線PLUG,具體上線時間請留意后續公告。給您帶來的不便,深感抱歉!BKEX Global已完成首次BKK周回購銷毀:據BKEX Global公告,

1900/1/1 0:00:00
比特幣礦場大遷移,市場更去中心化_比特幣:camatrix

昨天中國人民銀行召集各大銀行及支付寶再次強調不允許銀行參與數字貨幣交易活動,隨后建行、農行、支付寶也紛紛在官網發布了聲明.

1900/1/1 0:00:00
華為、聯想布局IPFS,Filecoin解決世界級難題!_FIL:filecoin幣今日人民幣價格

近日,華為主辦的《數據存儲用戶精英論壇—IPFS分布式存儲分論壇》在杭州成功舉行。華為公司副總裁、數據存儲與機器視覺產品線總裁周躍峰博士發表了“聆聽、合作、共贏,攜手共創數據存儲新未來”的主題演.

1900/1/1 0:00:00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