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交易所 加密貨幣交易所
Ctrl+D 加密貨幣交易所
ads
首頁 > BTC > Info

肖颯:區塊鏈項目 需注意哪些司法新動向?_區塊鏈:比特幣新浪美元價格

Author:

Time:1900/1/1 0:00:00

近期,與辦案機關交流鏈圈和幣圈的事宜和案件較多,對于區塊鏈項目的法律風險和現實發案概率,想再次提醒一下諸位,切勿在特殊時期“頂風作案”,遠離法律風險,真正用技術成就美好生活。

文章脈絡:

積極學習區塊鏈、虛擬貨幣法律知識;

檢方了解幣圈,對token不會一概認定涉嫌詐騙;

某些區塊鏈項目,被當作傳銷的“新標的”。

虛擬幣法律知識的更新

繼沿海幾座大城市的網警朋友積極學習區塊鏈技術(存證等方面)和相關法律知識之后,內陸的經濟警察也開始相關法律知識的更新(感謝采購了拙作《ICO黑洞》)。

肖颯:銷售比特幣礦機存在反洗錢、侵權及稅務風險: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銷售比特幣礦機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一是反洗錢風險。盡管目前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中沒有規定礦機生產商必須承擔反洗錢義務,但與虛擬幣相關的反洗錢問題始終在監管部門的視線范圍內。二是專利侵權風險。礦機生產商屬于芯片制造業,因此涉及大量專利問題,若明知銷售的比特幣礦機侵犯專利權卻仍然參與銷售,可能會違反《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對權利人專利權的侵犯。三是稅務風險。一些礦機廠商在銷售礦機時會接受比特幣支付,可能會引發稅務風險。(證券日報)[2021/3/29 19:24:36]

我們發現,浙江某市的區塊鏈內部研討會議和技術復盤會議中,也出現了警察叔叔參與討論,而且其對技術本身的研究頗深,出乎大家意料。這與兩年前在人民大學與公檢法朋友們溝通時的情況(彼時他們對區塊鏈的陌生)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肖颯:若《人民銀行法》新法順利通過,ICO將不僅是違法行為還構成犯罪:肖颯發文表示,若《人民銀行法》新法順利通過,第22條就是確認發行、售賣代幣“違法性”的前置法。以前可能只是違法行為,未來可能會被認定為犯罪行為,預計罪名將是著名的刑法第225條非法經營罪。進一步講,以代幣為金融流通手段或者以代幣為計價工具進行“職業售賣”的行為,也將被確認違法性,從而增加涉嫌犯罪的概率。以前還是灰色的領域,將走向黑色產業。對于偶發的OTC行為,肖颯認為:我國公民持有比特幣是合法的,基于比特幣在我國法律的定性為”特定的虛擬商品“,偶發的互相交換的行為應當被認定為合法。但是,以此為業,將代幣溢出走向市場,尤其是將風險傳導給中國居民的行為是我國法律不能容忍的。[2020/10/24]

這充分說明,已經有案子出現了,并且呈現一定活躍態勢,司法機關嚴陣以待,提前用相關法律知識武裝自己,以便更好地適應或許會出現的涉幣案件潮。

聲音 | 肖颯:發改委發文意圖是向市場釋放信號:據星球日報消息,對于國家發改委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征求意見稿)》中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發改委此舉的意圖是向市場釋放信號,讓廣大從業人員和參與者了解“虛擬幣”挖礦行為并非我國政府所鼓勵的行為,而是被“淘汰”的產能。鑒于我國規范性法律文件對于 ICO 及變相 ICO 的態度是“非法公開募集資金”,可以判斷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法律并不會給予發行、買賣數字貨幣以“合法身份”,反而會更堅定地認為是非法行為。[2019/4/9]

反觀鏈圈,幾乎每一個區塊鏈項目方都有“發幣”的沖動,雖然我們理解“激勵機制”對項目自身的作用,然而,一旦發幣ICO,在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下會被定性為“非法的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集資類犯罪或非法經營罪等。

金色獨家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颯:篡改區塊鏈數據在我國早已有相關法律規定:近日,密歇根州提交新法案:篡改區塊鏈數據或面臨14年以下監禁,金色財經特邀請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颯對此事件進行解讀,肖颯表示:篡改區塊鏈數據在美國將屬于犯罪行為,而在我國已經是犯罪行為。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后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說,最高刑期為十五年。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嚴重的,依照前款定罪處罰。如果修改區塊鏈數據,導致共識機制出現問題,或者影響了鏈上其他應用程序,造成了財產權損失或者數據滅失,則可能構成我國刑法第286條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2018/6/14]

懂幣圈的人越來越多

曾幾何時,我們以為坐在對面的檢察官朋友對幣圈不甚了解,近期發現,并非如此。為了辦案準確,他們深入調研,甚至暗訪;對于token的價值,并不是全盤否定,而是認為如果token對應有權益等,則token自身是有價值的,不能把發行代幣的行為認定為“詐騙”,在實務中,也做出了“不批捕”的決定。

同時,在認定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問題上,檢方對于“投資者特定與否”的認定相對嚴格,如果確實“私募”,那么,不構成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是,不一定會按照無罪處理,而是有可能選擇計算機類犯罪予以補白。

對于“境外發幣,境內無實質銷售”的行為,當下,司法機關采取的方式還是相對寬容的,基本不會主動“穿透式審判”,而是“等子彈再飛一會兒”。因此,類似的項目方暫時可以喘息,記住萬不要回國內進行“路演”等銷售活動,以免遭遇刑事風險。

組織領導傳銷罪,浮出水面

與颯姐同在一所高校任職兼職碩導的資深檢察官,談到其學生在某區按摩店門口窺見一群老人家認真聽課:什么是區塊鏈什么是虛擬幣及如何投資。

這不禁讓我們聯想起數年前的P2P線下推廣,十幾年前的納米技術線下推廣,新瓶裝舊酒,還是那個配方:傳銷行為。

誠然,傳銷行為本身只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是,我們必須說明,組織者和領導者是構成犯罪的。其中,讀者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傳銷活動中的“講師”應歸屬于“組織者領導者”的范圍之內,應當受到刑法第224條之一組織領導傳銷罪的處理。

目前,在內陸一些城市拿區塊鏈技術蒙騙投資者的不法活動有所抬頭,相信辦案機關不會坐視不管,傳說中的“剿匪”工作勢在必行,務必保護好老百姓的錢袋子。在此,颯姐也提醒諸位讀者,不要輕信項目方的忽悠,您看中的是“回報”,人家看上的是您的“本金”。

寫在最后

這篇文章的目的只有一個:提醒區塊鏈項目方,不要以為司法機關還在懵懂之中,也不要以為這一輪技術更迭會像P2P一樣遇到監管紅利,不會的。

目前法律的態度非常堅決,發幣是非法公開融資,涉幣交易所不允許在境內存在,一旦發現立刻取締。

同時,針對區塊鏈項目的備案,已經如火如荼進行中,但備案不是許可,并不能因此獲得“法律金鐘罩”,如果涉嫌違法犯罪,該處理的時候絕不會手軟。

這里是“越過山丘,還在等你的颯姐”,明天見!

Tags:區塊鏈比特幣KEN虛擬幣區塊鏈技術最早應用于比特幣新浪美元價格YEX Token虛擬幣空投

BTC
金色趨勢丨市場新一輪主升浪即將啟動?_數字貨幣:數字貨幣交易違法嗎

BTC2010-2021年長期走勢,下方為對應RSI走勢,研究可以發現,前期牛市每當該指標從下向上突破圖中壓制線,后面一段時間BTC都能迎來一波主升浪行情.

1900/1/1 0:00:00
金色趨勢丨知史鑒今 BTC有望迎來新一輪行情?_BTC:SEC

BTC日線50均線即將上穿200均線形成金叉,上一次兩線金叉還是在去年BTC剛減半后的5月末附近,后面便開啟了1萬美金漲至6.5萬美金的牛市行情,當然整體是震蕩向上的走勢,中間暴力洗盤很多次.

1900/1/1 0:00:00
金色趨勢丨BTC死叉不死 有望再次反轉_數字貨幣:BTC

金色財經挖礦數據播報 | ETH今日全網算力下降3.41%:金色財經報道,據蜘蛛礦池數據顯示: BTC全網算力115.822EH/s,挖礦難度17.35T,目前區塊高度640093.

1900/1/1 0:00:00
海南省出臺區塊鏈產業政策:設立10億元基金 支持龍頭企業探索數字資產交易_區塊鏈:加密貨幣

互鏈脈搏獲悉,5月14日,海南省工信廳印發了《海南省加快區塊鏈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試行期三年.

1900/1/1 0:00:00
金色趨勢丨下半年新行情盛宴已經開啟?_BTC:sbtc幣誰開發的

看下BTC2011-2021年長期年線走勢,整體沿趨勢線一路向上,說明只要長期持有,都是牛市。金色財經挖礦數據播報:BTC今日全網算力上漲2.33%:金色財經報道,據蜘蛛礦池數據顯示: BTC全.

1900/1/1 0:00:00
七國集團:Facebook Libra在證明安全之前不應發行_數字貨幣:數字貨幣交易

騰訊科技訊 美國社交網絡公司Facebook宣布將在明年發行數字貨幣天秤幣之后,消息在全世界引發了軒然大波,許多國家的監管部門表示反對這一計劃,認為將會干擾現有金融監管體系.

1900/1/1 0:00:00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