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民日報》旗下的《人民網》刊發了一篇關于“虛擬貨幣”的文章,這篇文章的發表在當下OK交易所事件持續發酵,火幣受到負面消息困擾的情況下,可謂是“正逢其時”。
這篇文章有兩位作者,其中一位正是不久前公開表態:5-10年內任何虛擬加密貨幣在國內都不會合法的何亦凡。這就使得這篇文章更值得玩味了。
在某種程度上,我認為它代表了官方對數字貨幣交易者及投資者的一個提醒和警示,我們要仔細品味文中的用語并用它來指導和規范我們未來的投資行為。
整篇文章共分了三段,分別對“虛擬貨幣”的獲取、“虛擬貨幣”的賣出和提現、“虛擬貨幣”的交易服務這三方面的法規進行了詳細的解說。
泰國銀行官員:參與多國CBDC的四個國家已同意結束在國內支付外國CBDC的使用案例:金色財經報道,泰國銀行官員Vachira Arromdee在參加香港金融科技周的一個小組中表示,參與多國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四個國家已經同意結束在國內支付外國CBDC的使用案例。在國內通過mBridge支付外幣會對貨幣政策產生替代效應,
Arromdee表示,mBridge項目需要在便利性與維護國內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之間取得平衡,mBridge平臺的法律、政策和技術設計是減輕對國內貨幣政策影響的可行方法。[2022/11/1 12:05:44]
總體來說這篇文章中有以下幾段話值得我們關注:
俄羅斯央行將暫停在國內市場購買黃金:俄羅斯央行將從4月1日起暫停在國內市場購買黃金。俄羅斯央行表示,進一步購買黃金的決定將取決于形勢發展。(國際文傳電訊社)[2020/3/31]
1“當事人為自然人,在中國境內,在沒有支付任何對價的情況下,通過挖礦、空投或接受贈與等方式取得“虛擬貨幣”,94公告、289號文并未予以明確禁止,但金融監管層面是不支持上述活動的”
這段話通俗地說就是在不涉及用人民幣買賣的情況下,大眾通過挖礦、空投或贈予方式獲得的數字貨幣在我國不支持,但不是違法行為。因此這類行為不違法,可以做。
動態 | 勒索BTC的病“Satan”新變種在國內傳播:360互聯網安全中心捕獲到了最新變異的“Satan”(撒旦)勒索病,并且監測到其已經開始在國內傳播。新版satan更新到了v4.2,攻擊成功后,會加密文件并修改文件后綴為“sicck”,勒索金額為一個比特幣,這也是“Satan”勒索病在沉寂了兩個月之后的又一次活躍。不過廣大用戶可不必過分擔心,360安全衛士已經率先支持查殺“Satan”新變種,“解密大師”也可實現解密。[2018/10/21]
2“當事人為自然人,在中國境內,通過支付法定貨幣,從某組織或個人處取得的‘虛擬貨幣’,94公告、289號文并未予以明確禁止,但該出售虛擬貨幣的組織或個人可能從事因發售、提供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間兌換等業務而涉嫌違法”
動態 | 比特大陸95%營收來自礦機銷售 已在國內開設11個礦場:據新浪科技消息,比特大陸今日在港交所披露招股說明書,中金公司為獨家保薦人。據招股書顯示,比特大陸自成立以來,專注開發適用于加密貨幣挖礦的ASIC芯片及基于ASIC的礦機。在2017年,礦機銷售占總營收的比例接近九成,今年上半年,這一比例更是接近95%。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按2017年收入計,比特大陸是中國第二大和全球前十大無晶圓廠芯片設計公司、全球第四大無晶圓廠ASIC芯片設計公司。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按2017年收入計,比特大陸是全球最大的基于ASIC的加密貨幣礦機公司,占有全球74.5%的市場份額。截至2018年6月30日,比特大陸已于中國開設11個礦場,位于四川省、新疆及內蒙古,該等礦場能容納儲存約20萬臺礦機。比特大陸亦主要運營兩個礦池,即BTC.com和螞蟻礦池,彼等以算力計為世界第一大及第二大比特幣礦池。[2018/9/26]
這段話通俗地說就是任何在境內提供人民幣買賣數字貨幣渠道或者作為買賣中介的行為是違法的。
3“當事人為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外,通過合法出境的資金從任何其他方購買‘虛擬貨幣’,94公告、289號文并未予以明確禁止”
這段話通俗地說就是我們如果在境外用合法資金買賣數字貨幣不違法。
4“當事人本身持有合法取得的某種‘虛擬貨幣’,通過以幣幣交易的形式,取得另外一種‘虛擬貨幣’,在不涉及洗錢的情況下,94公告、289號文并未予以明確禁止”
這段話通俗地說就是幣幣交易不違法,比如我們在去中心化交易所上進行幣幣交易是不違法的。
5“持有人為中國公民,將持有的‘虛擬貨幣’賣出提現后,不論地區和幣種,只要有盈利,均需向中國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如未進行納稅申報,則涉嫌偷稅漏稅行為”
這段話通俗地說就是所有數字貨幣變現為法幣后,都需要向國家交稅,否則違法。
6“持有人為中國公民,在知情的情況下,將其持有的‘虛擬貨幣’賣出給他人,變相協助他人將資金非法出入境,則同樣涉嫌洗錢犯罪,如果他人資金本身為非法所得,則可能涉及更多項犯罪”
這段話講的就是洗錢了,也是最近OKEX事件最有可能的直接導火索。
7“任何組織或個人在中國境內或境外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并在中國境內建立人民幣通道和資金池,收取交易手續費等行為,被法律禁止”
這一點實際上是現在所有交易所游走的灰色地帶,嚴格地講,所有的交易所都違反了這一條。
這篇文章詳細講解的內容遠不止上面這7段,但大體上可以歸結為下面五點:
1境內用人民幣買賣數字貨幣是非法,提供這類買賣渠道也是非法。
2幣幣交易不違法。
3賣出數字貨幣要交稅,否則違法。
4用數字貨幣募集人民幣違法。
5挖礦、空投、贈與數字貨幣不違法。
6境外交易數字貨幣的資金來源必須合法。
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盡量減少交易,從短線投機逐漸轉變為長線投資。這一方面規避交易風險,另一方面規避逃稅風險。
除此以外,我認為未來可能會有一個新趨勢出現:那就是數字貨幣挖礦可能會成為越來越多人進入這個領域的方式。
因為從這些規定看,幾乎所有獲取數字貨幣的方式都有法律風險,而只有挖礦目前看是沒有法律風險的。投資者首先通過挖礦獲得比特幣或以太坊,然后再用比特幣、以太坊進行幣幣交易從而獲取其它數字貨幣,這幾乎是唯一能規避所有獲取和交易數字貨幣風險的路徑。
在一輪上漲行情中,沒人能夠說清楚一個股票的最終頂部在哪兒★你有多久沒有見過這樣的瘋漲了?在這樣的猛漲面前,很多人亂了方寸,不停地期待大跌,但卻遲遲未等到,實際上,這是犯了二個重大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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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整個10月,去中心化金融市場可謂是歷經磨難。盡管比特幣強勢上漲,DeFi代幣卻陷入了跌跌不休的困境,而且沒有任何反彈跡象.
1900/1/1 0:00:00Uniswap通過治理代幣給自己打上了「去中心化」的標簽,但短期內,Uniswap為了控制協議犧牲了「去中心化」.
1900/1/1 0:00:00Gate.io今日已經根據用戶FIL6持倉情況完成FIL分發,總計約1.3萬枚,用戶可在賬戶賬單明細中查看詳情.
1900/1/1 0:00:00俗話說“做生不如做熟”,即做不擅長的事倒不如做擅長又熟練的事,在投資領域也是如此。在58COIN的用戶中也有如此鐘情一個幣種的人,他就是“大同小毅”,從挖礦到做合約交易,都認定了ETH,可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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