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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加密貨幣市場:稅務、監管和未來發展趨勢分析_加密貨幣:忽悠別人做加密貨幣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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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axDAO

以北美和歐洲為主的發達經濟體正在逐步建立起針對加密貨幣的稅務管理和監管框架。在全球范圍內,對加密貨幣實施稅收、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法規的地區數也正在上升,但對加密貨幣的安全性和可持續性的質疑聲音卻從未減緩。

近日,歐盟委員會如期公布數字歐元(Digital Euro)立法提案,預示著數字歐元時代的到來,因此有必要對歐元區創始成員國的芬蘭的加密稅制和監管情況進行分析,通過芬蘭對加密貨幣的態度探討其未來的發展趨勢。本文將對芬蘭稅收制度、加密貨幣的監管情況及多邊加密貨幣稅務治理的參與情況進行概要介紹,讓投資者了解如何正確申報和繳納稅款,并幫助投資者更好地進行投資規劃和成本分析。其次,密切關注各國的加密貨幣稅務動態和法規變化可以幫助投資者了解政府對于加密貨幣的態度和政策走向。這對于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制定長期策略和評估市場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一、芬蘭稅制

作為在《世界幸福報告》蟬聯了六年第一名的國家,芬蘭擁有世界上最健全的社會保障系統和優質的公共服務,而社會的高福利便來自于芬蘭的高水平稅收。2021 年芬蘭的總稅率為 43%,遠高于經合組織 34.1% 的平均稅率,但其企業所得稅僅有 20%,低于經合組織國家 21.94% 的平均水平,在歐盟和經合組織中是最具競爭力的國家之一。

芬蘭央行行長:CBDC不會受私人加密貨幣價格波動影響:金色財經報道,芬蘭銀行行長OlliRehn表示,私人加密貨幣的價格波動“受到對貨幣經濟學甚至陰謀論的普遍誤解的煽動”,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受到私人加密貨幣價格波動的影響。世界各地的中央銀行都在探索CBDC的好處,中國和尼日利亞等一些國家已經成功推出了CBDC。歐洲中央銀行目前仍處于數字歐元試驗階段,計劃于2023年10月結束。迄今為止,該銀行就數字歐元進行了公開溝通包括抨擊加密貨幣感知的危險和風險,同時贊揚歐洲央行發行的數字歐元的優點。(coindesk)[2022/8/24 12:45:20]

(一)個人所得稅

個人的應課稅收入包括工資收入、資本收益及社會福利計劃收入(如失業保險、政府養老金計劃和醫療保險),該稅種由國家(National Tax)、市政(Municipal tax)和教會(Church Tax)分別征收。國家征收的所得稅按照累進制分檔計稅,所得收入越高,所需繳納的份額就越多。

表 1.1 2023 年芬蘭個人所得稅分檔

資本收益和股息收入則以固定稅率征稅。年度投資所得 30000 歐元及以下部分稅率為 30%,超過 30000 歐元的部分為 34%。地方市政征收部分的稅率由各地市政決定。2023 年,芬蘭各地市政稅率則介于 4.36% 至 10.86% 之間,平均市政稅率為 7.38%。教會稅僅需由芬蘭的福音路德會、東正教和芬蘭德國教會的成員向所屬教會繳納。稅率根據所屬教區的不同,介于 1% 至 2.10% 之間。

外媒:芬蘭成為接收非法比特幣最多的國家:據Ambcrypto 7月23日發文稱,芬蘭是最大的非法比特幣接收國。根據CipherTrace的數據,芬蘭交易所接收非法比特幣占總數的12.1%,這主要是由P2P加密交易所LocalBitcoins提供。其次是俄羅斯交易所占5.21%,英國和中國的交易所分別以0.69%和0.31%排名第三、第四。文章指出,造成這樣的原因是,由于經濟形勢不景氣,一些國家的沖突比其他國家嚴重,其公民正在轉向比特幣進行資本外逃,而且由于缺乏國內或國際現貨交易所,他們更加依賴P2P交易所。[2020/7/27]

(二)公司所得稅

所有在芬蘭境內經營的居民企業以及非居民企業、分公司和常設機構都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合伙企業不被視為獨立的納稅實體,而是根據其在合伙企業收入中所占比例,按照合伙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來計算每位合伙人的納稅金額。企業所得稅采用統一稅率 20%。

(三)消費稅

芬蘭的增值稅(VAT)標準稅率為 24%,同時也執行 10% 和 14% 兩類低稅率標準,其中,餐飲服務、食品和動物飼料的稅率為 14%,紙質或電子版的書籍、報紙和期刊、客運及住宿服務、藥品、電視和廣播業務費用、文藝體娛活動的門票、藝術品自創自銷,特許權使用費、公共演出報酬的稅率為 10%。社會福利、健康和醫療服務、公共教育、金融和保險服務等免征增值稅。除此之外,芬蘭也對特定商品及服務征收特別消費稅(excise tax),如能源稅和煙酒稅。

聲音 | 芬蘭央行數字化顧問:將區塊鏈添加到銀行系統弊大于利:2月20日消息,芬蘭央行數字化顧問Aleksi Grym近日發文表示,數字貨幣對銀行沒有任何新意,將區塊鏈添加到銀行系統弊大于利。他表示,央行的數字貨幣與去中心化賬本無關。數字支付已經存在,中國等幾個大型經濟體正迅速成為無現金社會。PayPal、支付寶等已運行良好,不需要中央銀行,這非常重要,當我們談論央行數字貨幣,需要考慮是否真的需要中央銀行去提供一個目前市場上沒有的東西,區塊鏈不是答案。Aleksi Grym稱,區塊鏈網絡速度慢,可擴展性差,存在延遲問題,管理起來也會很復雜。同時因為有一個集中的發行者,所以分散記賬是沒有意義的。對銀行來說,把賬本放在防火墻后面,不讓任何人靠近,這樣做要容易得多,效率也高得多。(Decrypt)[2020/2/20]

(四)其它稅種

芬蘭征收的其它稅種包括:財產稅、保險稅、房地產稅、車輛稅等。

二、芬蘭加密稅制和監管情況

為了保護加密貨幣投資者、防止逃稅和洗錢行為、規避系統性風險和保證市場完整性,除了對加密貨幣提供者和交易場所的監管,芬蘭也對加密貨幣進行課稅。

(一)加密貨幣的監管情況

2018年10月4日,芬蘭政府發布了政府提案167/2018(HE 167/2018),提議制定一項關于銀行和支付賬戶監控系統及虛擬貨幣提供商的法律。虛擬貨幣提供商將被視為金融監管法中提到的其他金融市場運營商,并需要支付監管費用。

動態 | 芬蘭批準了首批5家加密服務提供商:11月5日消息,據New.Bitcoin報道,芬蘭的加密法規現已全面生效,11月1日,芬蘭金融監管局(FIN-FSA)已批準了首批5家加密服務提供商,提供商已可在該國合法運營。[2019/11/5]

不過,注冊義務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在有限網絡(Limited network)內提供虛擬貨幣服務的自然人或法人,例如,對公眾關閉且需要注冊的網絡;

在其它需要授權、注冊或事先批準的專業活動中偶爾提供虛擬貨幣服務的自然人或法人;

為中央銀行和其他機構發行的虛擬貨幣。

(二)加密稅制

芬蘭稅務管理局(Vero)不將加密貨幣視為類似于歐元等法定貨幣,也不將其視為法定支付工具,而是將其視為一種可以在開放市場上自由交易的個人資產類型。對“加密貨幣”的官方定義為一種數字價值形式,并具備以下特點:

沒有中央銀行或其他公共機構作為發行方,也不被視為法定支付工具;

可由個人用于清償債務;

可以進行電子轉賬、電子儲存和電子交換。

只要將一種加密貨幣兌換為一種或多種其他加密貨幣、使用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如美元或歐元)進行交易、使用加密貨幣購買商品或服務、交易非同質化代幣(NFT)、參與加密貨幣質押或從杠桿/期貨交易中獲取收入都需要繳納。本文將在下文進行更詳盡的稅賦種類介紹。

芬蘭央行表示比特幣無法被監管:芬蘭央行今日發布比特幣研究報告稱,比特幣無法被監管,也沒有被監管的需求。比特幣的出現是金融體系的革命,所以即使比特幣還沒有功能性,也值得經濟學家的重視和審查。[2017/12/27]

1.作為資本收益稅被征收

一般上,購買加密貨幣或在加密貨幣錢包或加密貨幣交易所內進行貨幣轉移并不會被課稅,但加密貨幣的銷售所獲得利潤需繳納資本收益稅。若是加密貨幣總交易額超過 1000 歐元,則需要作為所得收入,按照法規進行繳稅。所得利潤 30000 歐元及以下部分稅率為 30%,超過 30000 歐元的部分則為 34%。

2.作為所得稅被征收

挖掘加密貨幣(mining)所獲得的收入需繳納高達 31.25% 的個人所得稅。此外,以加密貨幣作為工資或為自由職業者所提供的報酬,稅務與以歐元或其他法定貨幣支付的報酬相同。

簡言之,根據芬蘭稅務管理局,使用加密貨幣進行銷售、交易或購買需繳納資本收益稅,而賺取加密貨幣則被作為工資或報酬征收所得稅。

三、芬蘭加密貨幣的未來發展趨勢

目前,在芬蘭購買、出售和使用加密貨幣是合法的。芬蘭政府也致力于通過立法監管及參與多邊治理,構建良好的加密貨幣投資環境,但將加密貨幣認定為法定貨幣的趨勢仍不明朗。本文也認為,結合當下加密貨幣的特性及暴雷連連的市場環境,芬蘭對加密貨幣的監管也只會逐漸收緊,但稅務合規趨勢則會因為多方的參與而變得復雜化。

(一)加密貨幣的監管和稅收合規趨勢

2022 年 11 月,全球第二大加密資產交易所 FTX 的破產引發了行業震蕩,其平臺 “野蠻生長” 所導致的慘烈崩盤引起各國政府的警惕與關注。加密資產的(偽)匿名性也為監管機構造成了數據缺口,并可能為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創造不必要的條件。盡管當局也許有能力追蹤非法交易,但可能無法確定此類交易的參與方。目前,大部分國家與地區的監管機制不完善,且加密資產生態系統在不同國家處于不同的監管框架之下,導致跨境逃稅的情況發生,這使得協調工作更具挑戰性。因此,保障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的穩定和加密稅的透明度需通過多邊治理與監管。

歐盟第五次反洗錢指令(AMLD5)將第四次反洗錢指令(AMLD4)的覆蓋范圍擴展到“從事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之間交易服務的提供商”和“保管錢包提供商”。芬蘭的虛擬貨幣提供者法案和賬戶檢測法案便是建立在第五次反洗錢法令的基礎上,其中一些義務甚至超過了該法令,以保證所有加密貨幣交易都是在管轄內進行。于 2020 年發布的第六次反洗錢法令(AMLD6) 更是擴大了對大量金融交易相關公司的義務范圍,還強調個人問責制,同時為成員國之間的跨境合作引入強化的懲罰措施和機制。

2023 年 5 月 13 日,《加密資產市場法規》(MiCA)也獲得歐盟理事會的最終批準,預計將從 2024 年開始實施。歐盟國家將擁有全球首套監管加密資產的全面規則。該法規旨在建立一個發行加密資產和提供與其相關服務的框架,其中也包括穩定幣。法規也要求包括芬蘭在內的歐盟 27 個國家發行和交易加密資產、代幣化資產和穩定幣的公司必須獲得相應的許可證,要求穩定幣發行人持有適當的儲備金。自 2026 年 1 月起,無論轉賬金額多少,服務提供商都需要獲知加密資產交易的發送者和接收者姓名。

作為經合組織(OECD)的成員國之一,芬蘭也會遵循于 2023 年發布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及共同申報準則修訂》,將本國金融機構內的外國居民賬戶信息批量申報給其稅務機關,并進行涉稅信息的自動互換,以提高全球稅收信息透明度,保障加密貨幣交易的安全。

芬蘭積極參與多邊監管和稅務治理,協助加強跨境協調,以確保監督和執法的有效性。按照目前的趨勢而言,芬蘭只會收緊對加密貨幣和其平臺的監管,并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框架。不過,多邊治理涉及信息共享或將牽扯出人們對個人隱私的憂慮,也會因不同利益方的角逐而變得復雜,在稅務合規方面任重而道遠。

(二)加密貨幣“合法貨幣化”趨勢

如前文所述,芬蘭并不將加密貨幣視為“貨幣”,或一種法定支付工具,不過是可在市場上進行流通及交換的個人資產。芬蘭央行顧問曾表示,加密貨幣概念是一種“謬論”。若是要將其合法視為一種法定支付貨幣,其安全性、穩定性和可持續性仍是一項嚴峻的挑戰。

其次,加密貨幣技術的出現也促進了數字經濟的變革。新的數字支付技術發展促使各國央行積極應對,加快了法定數字貨幣的推行,以在保護貨幣自主權的同時,維持金融系統的穩定。歐委會人文,將通過立法程序給予數字歐元和現金歐元同等的法定貨幣地位,其推行不僅是為迎合全球數字貨幣潮流,也是為搶占全球跨境支付的制高點。芬蘭央行行長雷恩(Olli Rehn)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發表演講時表示,相較起私人發行和管理的支付方式,央行放行的數字貨幣更值得信任。他也引述了歐洲央行先前的觀點,即數字歐元有助于確保中央銀行在歐盟貨幣體系中始終扮演錨定角色,宣揚了數字歐元維護貨幣系統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總的來說,在經濟數字化,加密貨幣呈迅速增長的時代,保障加密貨幣投資者的安全并監管交易場所,提高交易透明度并追蹤交易信息是非常重要的。芬蘭通過出臺嚴格的法案和規定,并積極參與加密貨幣的多邊治理,表明了對加密貨幣的重視,但也同樣不信任這類去中心化的數字資產,因此本文認為,按照目前來看,加密貨幣暫且無法得到芬蘭的認可,成為法定貨幣,更是會嚴格管控。該國對數字歐元的積極態度也將影響加密貨幣在該國的未來發展與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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