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歷史在發展,歷史學也必然要發展。新的歷史研究,需要新的思維和新的表達。信息史學正是基于這樣的理論認知,作為對20世紀下半葉以來時代變革潮流和新世紀新挑戰的一種積極回應而提出的。信息史學認為,歷史學的存在依賴于“文本”承載的信息,而歷史的本原是信息;歷史認識論架構實際上存在復雜的嵌套結構,其主客體在這一架構中的有效互動依賴于信息流作用;探究信息時代人類歷史發展需要全方位跨學科“新綜合”,為此信息史學倡導開放性的方法論研究和運用。信息史學旨在清除不同學科話語體系之間的藩籬,營建能夠將歷史學與信息科學予以融合的跨學科語境,以促進我國古老歷史學學科建設的現代化。
關鍵詞:信息史學信息轉向歷史認識論歷史方法論數字人文
作者簡介:王旭東,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研究員。
歷史學家貝奈戴托·克羅齊曾指出:“沒有一部歷史能使我們完全得到滿足,因為我們的任何營造都會產生新的事實和新的問題,要求新的解決。”克羅齊所說的“歷史”,既指客觀歷史實在,又指建構于實在之上的歷史著述和史學本身,說出了歷史之“變”和歷史學自身變革的道理。歷史在發展,歷史學也必然要發展。新的歷史研究,需要新的思維和新的表達。信息史學正是基于這樣的理論認知,作為對20世紀下半葉以來時代變革潮流和新世紀新挑戰的一種積極回應而提出的。它旨在清除不同學科話語體系之間的藩籬,營建能夠將歷史學與信息科學予以融合的跨學科語境,構筑基于21世紀新科學研究范式的新史學,以促進我國古老歷史學學科建設的現代化。
鑒于并非首次就信息史學作立論闡釋,亦考慮到本文是2019年已刊論文《信息史學建構的跨學科探索》的后續研究和篇幅所限,故爾有關信息史學的學術史沿革,及其與易被混淆之“信息歷史”、“歷史信息學”、“數字人文”、“數字歷史/史學”等領域區別之所在;信息史學理論建構必須應有的邏輯上諸方面具體論證,下面正文里不再贅述,僅于必要時略有引用提及。為此,欲作全面或進一步了解的讀者,請自行查閱筆者此前發表的論文。
一、立論前提再思考:信息本質與歷史、歷史學之關系
當代世界歷史進程中,不論是科技革命造就的信息化驅動的作用,還是社會生產力和經濟基礎變革形成的結果及影響,抑或是社會上層建筑的“信息轉向”,這些事實的發生均為信息史學的提出和建構,奠定了客觀物質基礎并準備了理論認知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從這個意義上講,恰恰是歷史學研究對象即客觀歷史事實本身的革命性演進——信息時代的到來,在客觀上成為信息史學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
同時,建構信息史學當然有諸多方面依據,但限于篇幅,這里僅簡略地再次著重談一談,信息之本質及其同歷史乃至歷史學的關系。
首先,自然科學及相關學科近30年來的探索和發展讓我們認識到,信息的本質已不再被認為僅是純粹精神層面的東西,而是宇宙/物質世界里與“質”、“能”并存的某種客觀實在。這種客觀實在,決定了事物的結構關系,即“質”和“能”可以是什么,可以產生/形成什么,可以做什么……為此,信息實際上是我們感知/認識和了解/把握世界的關鍵所在。
其次,以信息的視角看現實世界會發現,信息的客觀存在和我們對固化了的客觀信息的掌握、破解及正確認知,才令我們得以知曉自地球形成以來的客觀世界“大歷史”。倘若沒有信息的客觀存在和固化留存,今天的我們就不可能弄清楚時間跨度達46億年的地球大歷史。故而信息的作用不可替代,也容不得忽視。
再次,地球大歷史中,所有生命物種的生息繁衍和經久傳續都得依賴于信息,人類的社會更是如此。沒有固化于DNA內的信息,物種就會消亡;沒有傳輸/運轉于神經系統內的信息,生命體就會死亡;沒有交互流通于人類個體之間的信息,社會便不可能存在。信息是生命存在的關鍵因素,同樣也是社會存在的關鍵因素。
英國監管機構禁止Coinbase等相關加密廣告信息:12月15日消息,英國廣告標準監管局ASA將來自Coinbase Europe、eToro、Papa John's、Luno Money、Exmo Exchange、Payward和Coinburp的加密促銷廣告作為優先禁止事項。ASA表示,所有七個廣告都“因不負責任地利用消費者的經驗不足以及未能說明投資風險而被禁止”。 (decrypt)[2021/12/15 7:42:01]
最后,對于反映和闡釋人類過往活動和社會發展歷程的歷史學而言,信息是其本原,甚至也更是歷史之本原。在不可逆的時間箭頭作用下,成為過去之后的任何“客觀現實”,人類均無法直接回到過去而使之完全再現重演。唯有依賴/憑借留存給后世的信息,才能對其有所了解。通過詞匯概念的溯源,其實也能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這一道理,即:中文里的“歷史”這個詞原有含義——“歷”指“經過”,而“史”則指“記載過去事跡的書”。“書”本身是信息固化的形式,所載的當然是信息。被稱作“歷史”的信息,可以區分成兩大類,一是主動記載;另一是被動遺存。主動記載是記載者具有歷史用意之為,例如,中國的孔子作春秋、司馬遷之《史記》和歷朝歷代之史官實錄;古希臘的修昔底德之《伯羅奔尼撒戰爭史》等。被動遺存卻是,不經意間或各種客觀因由而遺留給后世的,例如考古遺址、生活遺跡和因私藏且未遭損毀變故而不經意遺留傳世的器具文物等。
人類記載和書寫歷史當然是為了試圖說明和解釋過去,但同時,歷史記載也是事實信息的儲存庫。并且正如我們所知,歷史學是一個通過/借助文本來探究過去曾經有過之實在的學問。居于信息的視角看,文本的“文”,蘊含/傳遞的便是信息;而文本的“本”,則是承載信息的承載體。這其實是每一位歷史學家“不言自明”的道理及“當然”的事實。然而或許恰恰是這種“不言自明”和“當然”,將“信息”這一概念,從完全沉浸于文本所記載/蘊含著的內容/語義里企望探尋究竟的歷史學家的潛意識中,悄然地剝離/屏蔽了出去。
上述事實讓我們認識到,信息對歷史或歷史學來說至關重要。因為,即使在過去的時空當中曾經有過某些客觀存在,但若沒有了信息的作用,消逝中的客觀存在也就無法轉化成歷史。為此所謂“歷史”,“說白了”其實也就是通過人們過去留存下來的信息,了解到的過去所發生的事情;所謂歷史學,則是關于用過去留存下來的信息了解/理解/解釋過去的學問。換言之,歷史失去了信息這一根本,便無所謂歷史。歷史學也會因此失去安身立命之研究對象以及維系其自身運作的根本,從而亦不復存在。所以,認識到歷史和歷史學的本原是信息,成為信息史學得以建構的關鍵之關鍵。
二、概念界定再思考:用字構詞和定義表述的基本特點
就定義而言,所謂“信息史學”是指,將歷史和歷史認知及其詮釋,抽象/解構到信息的層面,系統地綜合運用信息、信息理論、信息科學、信息化應用之相關理念/方法/技術支持及實現手段等,來探討并深入研究歷史學領域里的諸種問題的一門新興學問,或正在形成中的交叉/分支學科。
關于信息史學的概念用字和組詞,其實也有所斟酌。20世紀中葉以來,因跨學科導致歷史學的研究方法甚至史學理論層面不同程度地出現新變革,從而形成了某些新領域或研究分支,其概念構詞的命名規則均反映出歷史學科有著自己的約定俗成慣例。例如,將心理學的理論及方法引入歷史學再行建構的,稱作“心理史學”;將社會學理論及方法引入的,稱“社會史學”;將數理統計方法引入并強調定量/量化分析的,稱“計量史學”;將后現代主義理論及闡釋方法引入的,稱“后現代史學”……這些概念組詞/構詞的著重點落在后面而非前面,即前面的詞匯修飾后面的詞匯。表達的是用某種理論或方法,改造、變革或發展歷史學這門學科的意思。卻不是顛倒過來,僅僅局限于探討歷史學中的“心理學方法”/“社會學方法”/“計量方法”/“后現代主義方法”等。信息史學的命名組詞所依據的構詞規則亦是如此,即著重之點在于,用前者——“信息”來變革后者——“史學”。
動態 | 傳Bithumb將收購BitMax合約,BitMax稱以官方披露信息為準:2月25日,有網友爆料稱,Bithumb將收購BitMax合約。由于Bithumb缺少合約系統,在幣安收購JEX的啟發下,Bithumb找到了BitMax,此時,BitMax自己的合約即將開發完成,雙方于是達成了收購意向,內部稱之為Bithumb Mex。此外,網友還爆料,雙方合資的合約交易所會發行新的平臺幣BT。
對于該傳聞,BitMax工作人員表示,不予回應,一切以官方披露信息為準。
此前報道,2月17日Bithumb Korea與BitMax建立了合作伙伴。(深鏈財經)[2020/2/25]
至于信息史學定義的文字表述基本特點,則可概括為一個前提和四個內涵要素。這里所謂一個前提是指,繼承歷史學最基本的傳統學術規范,以及在史學史上被驗證為具有科學意義的史學理論的重要成果。譬如,唯物史觀的指導原則和方法,“孤證不立”的論據應用原則和史料考據辨偽方法,等等。而四個內涵要素,可以用“抽象”“導入”“涉及”“構建”這八個字予以概括,具體之意:將歷史學“抽象”到信息層面;將信息理論/信息科學“導入”歷史學;探究的問題閾“涉及”歷史學的所有問題;通過跨學科綜合來“構建”新興交叉學科。這四個內涵要素,已經直接融入信息史學定義的文字表達程式之中。
正因如此,信息史學不同于容易被個別自然科學工作者誤為類似的歷史信息學和歷史信息科學。歷史信息學是信息學在歷史學科里的具體應用,探討歷史知識組織和歷史信息系統中的信息搜尋、檢索及其基本方法/手段的學問,目的在于推動歷史學的計算機運用以實現更為廣泛的科學計算的進步。歷史信息科學則被界定為處理歷史研究特定信息問題的學科,其主要任務是在計算工具幫助下,以一種通用的方式嘗試解決歷史研究中同史料有關的信息問題。信息史學更加強調全方位,引入信息科學的用意在于研究歷史學的所有問題。
這里有必要再次強調的是,信息史學也不同于容易被史學工作者混作一談的信息歷史和數字歷史。史學領域里的信息歷史這一概念由英國學者托妮·韋勒在2005—2010年間提出并使用,大體是指對“過去社會信息的研究,即探討其是如何被理解、使用、組織、管理、收集、審查、恐懼、敬畏、出版、傳播、展示等”,以及怎樣發揮社會作用從而對歷史發展產生影響。同樣也是海外舶來品的數字歷史這個概念,則旨在歷史學的書寫/表達、研究、教學和傳播過程中的數字化應用實踐,以及史學領域如何發掘/承續/發展數字化應用技巧的探討。其形成和初步發展階段大致是20世紀90年代中期至21世紀頭10年,在我國主要產生于史學工作者的計算機/互聯網應用和資源數字化的探索實踐;歐美起步于學者自身實踐的同時,與數字人文的興起和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直接關聯。信息史學與信息歷史區別的關鍵在于,兩者的定義表述和史學實踐之內涵及外延均有明顯不同;與數字歷史的差異同樣也能從定義表述中看出。當然,不論是信息歷史還是數字歷史,與信息史學均有關聯,都是信息史學的研究對象;在方法的探討上,亦均可歸入信息史學的方法論和應用實踐理論及技巧的研究范疇。
三、理論體系再思考:范疇劃分和認識論架構的基本特點
從體系建構的角度闡釋,信息史學的基本范疇包括三個層次,具體如圖1所示。
由圖1可見,自內向外的第一個層次即“核心部分”,是信息史學基本理論方面的研究。該層次要求以信息的視角,審視或探討歷史哲學和歷史認識論中的所有命題,涉及歷史是什么、歷史和歷史學的主客體,以及主客體之間的交流互動等。關于歷史哲學聚焦的“歷史是什么”這一命題,信息史學經過探究形成的見解如前面“立論前提再思考”中所述,可提煉成一句話——“歷史的本原是信息”。請注意,這句話里使用的是沒有三點水的“原”字,而非“源”。歷史學的研究對象是“歷史”。這樣一種被稱為“歷史”的過去,產生于或形成于現實世界。歷史,不僅源自客觀世界,即指,這種客觀世界恰恰依賴于/憑借著“信息”才能存在、延續和演進,以及才能被生命體所感知、被人類主觀認知并予以記載從而留存給后世;并且,還必須得通過/借助“信息”,才能被歷史學家所知曉和運用。所以,歷史學所稱的“歷史”,雖然“源自”于“真實的存在過的”現實世界,但就“歷史”的“本原”而言,則只能是信息。
聲音 | 中國金融信息網郭興華:有兩個標準可用來判斷區塊鏈技術發展應用是否成熟:據中國金融信息網消息,4月10日,在深圳舉行的“2019中國國際區塊鏈技術與應用大會”上,中國金融信息網區塊鏈首席專家郭興華表示,有兩個標準可用來判斷區塊鏈技術發展應用是否成熟;第一個標準,產業生態得到了重塑,還是原有生態體系得到了強化?換一句話說,新的生態體系是區塊鏈技術主導的,還是原有的產業龍頭或者是頭部聯盟主導的。如果是后者,我們信任或者依賴的,仍然是原有的體系,而不是區塊鏈技術。第二個標準,這項偉大的技術變革中能否誕生新一代的偉大公司或者組織。[2019/4/11]
第二個層次位于“中間環節”,是信息史學方法論方面的研究。這里的方法論研究,強調以信息與歷史學相結合的視角,探討信息化應用技術同歷史研究的融合,純粹的歷史思辨向歷史研究的可操作轉化,進而從中抽象出可以指導歷史研究具體應用的方法論原則。從范疇歸類的角度講,眼下我們知曉的曾經或現存的一些實踐領域,由于涉及計算機/信息化應用技術,均可歸入該方法論的層面,例如“網絡史學”“數字歷史”“計算機史學”“計量史學”……都有著繁雜多樣的方法論問題需要深化解決。跨學科研究的方法需求,是信息史學方法論研究的起點。不同學科/跨學科話語體系之間的溝通、切換/轉譯、融合,是信息史學方法論研究的難點。當然,不論起點還是難點,信息史學的任何一種方法研究,均與將基于計算機和互聯網且不斷推陳出新的信息處理技術,引入/運用到歷史學領域這一目的,有著直接的關聯。
第三個層次處在外圍,是信息史學的“外延拓展”——史學中的實際應用研究即對信息史學之實踐理論的探討,其直接涉及各類具體的史學實踐。上面列舉的與計算機或網絡相融合的史學實踐,同樣可以歸入信息史學的這個層次。因為這些實踐產生/形成的某些具體應用技巧,恰恰有待信息史學予以提煉總結和拓展完善。
轉至認識論的角度看,信息史學與歷史學一樣,有著主客體之分,并且主客體兩者間有著信息流的交互及維系。為此對其范疇的闡釋,少不了會有主客體的規約劃定,具體的認識論架構見圖2。由圖2的信息史學認識論模型架構可見,信息史學本身存在著主客體的重合/疊加,形成猶如嵌套般結構,即:主體+間接主體,客體+客體……也就是說,對于其自身的理論建構闡釋和不斷予以系統化完善而言,“主體”當然是研究者,信息史學則是被研究的對象——“客體”;然而,當我們將信息史學放到史學實踐中,用其去探討/研究某些具體歷史問題時,研究者這一“主體”依舊存在的同時,信息史學則成了“間接主體”,而具體問題便成了間接主體的研究對象——“客體”。只不過對于歷史研究而言,無論是主體還是間接主體,它們的探究行為最終還是會歸結到一個“終極客體”即承載著歷史信息的各式各樣“文本”之上的。
所以基于認識論架構來看范疇,圍繞著信息史學,又會出現上述同心圓之外的另兩個層面的問題,其一是對信息史學本身的研究;其二則是用信息史學研究歷史。前面提及的范疇同心圓三層次,不論是“核心部分”,還是“中間環節”抑或“外延拓展”,實際上都存在這種主客體的重合/疊加結構。從這個意義上講,信息史學領域里所面對的探討/研究對象,其實可以是相當廣泛的。例如,在諸多研究對象中有兩個至關重要的對象,信息史學就極有必要予以不間斷地追蹤關注和深入探討,見圖2中“客體”的下一個層級:社會信息化史;信息歷史。對這兩個研究對象/領域的動態把握和展開探討,無疑有助于信息史學自身建設的發展和完善。
四、方法論的基本特點:兼議數字人文可否替代信息史學
信息史學的實際價值及實踐意義,均源自其本身所具有的不同于傳統史學及20世紀史學的特點。而其中最為基本的特點,則正是通過方法論的變化折射出來的。
從概念界定和建構依據的闡述中不難看出,信息史學最為基本的特點有兩個。一個是視角的切換,即:觀察歷史——歷史學的視角,從傳統上始終聚焦在特征各異的諸多具體歷史要素——史實及構成史實的人、物體、事件、過程、特定時空/場景和將這些予以留存下來的各種主動/被動的記載/留存,切換到了信息的層面。
聲音 | 摩根大通全球首席信息官:區塊鏈技術將在幾年后取代現有技術:據Infobae報道,摩根大通近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其銀行代表稱,他們正在繼續評估區塊鏈技術的使用。并表示:“我們將在幾年內看到區塊鏈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現在的目標是在沒有技術解決方案的地方使用區塊鏈技術。”摩根大通全球首席信息官Lori Beer也表示,區塊鏈技術將在幾年后取代現有的技術,現在它只與現有的技術共存。[2018/8/25]
傳統史學離不開的文本主要指紙質文本。不過在20世紀,文本的涵蓋有了拓展,而且在具體的史學實踐中,文本按材質/功能/作用之不同,均被做了差異化的類別區分。例如:一級區分——20世紀以前,大體分成口頭語音類“文本”、紙質書寫類“文本”和非書寫類的原生態物件/實物“文本”,可以謂之“老三類”;20世紀,隨著科技進步引發的社會變化,舊有“文本”涵蓋發生改變,形成了“新三類”,即紙質書寫類“文本”、聲像/影音攝錄制品類“文本”和原生態實物類“文本”。再如,在“老三類”中,口頭語音類“文本”經過二級區分,便有了史詩/傳說/傳聞/謠傳/聽說等子類別,盡管時有用作“史料”,但一般不以“信史”看待。再有,所謂離不開“文本”還突出表現在歷史書寫的“書寫”二字上,也就是說,不論是歷史研究過程還是其結果,均離不開文本——紙質的“文本”,并且須以文字書寫的方式,將書寫者/研究者的所思/所想/所得記錄在紙本上,如此方能形成“正果”和傳播開來。然而引入信息視角之后不難發現,不論何種形式的“文本”,實質上均為信息。故而,所謂的離不開“文本”,其實就是離不開信息。既然是信息,便可以運用信息科技對蘊含信息的各類“文本”予以有效處理和甄選。同時切換到了信息視角,更能讓我們有效突破傳統的學科或領域固有人為藩籬,在信息層面確立起整體、系統和綜合的全方位跨學科的研究態勢。
另一個特點則是方法論意義上的轉換,即:首先當然是上文提到的視角切換——“轉向信息”本身實際上就可以視為方法論范疇中的一次重要轉換;其次,著眼并立足于信息,進而將信息化應用技術科學引入歷史學,則是方法論范疇的又一次重要轉換;最后,以“信息”為交匯點/貼合面,在歷史學和信息科學兩個話語體系之間搭建/推動乃至實現從理論認知、到方法論原則/規范、再到研究實踐之具體運用的全面融合,則更屬于方法論范疇的深層次轉換。通過以上這種方法論意義的轉換,有助于達到在歷史學領域全面地引入基于數據密集型的大數據、大協同和大綜合的“科學研究第四范式”之目的;有助于據此推動適應信息時代社會發展需要之史學新變革的實現。
其實21世紀以來近20年里,這種方法論意義上的轉換在中外史學工作者的研究實踐中已經自覺不自覺地發生了。長期以來,歷史學的專業化使得歷史學家傾向于僅就個人專業領域展開閱讀、發表見解和只與研究同一領域、范圍或時期的同行交流,然而自20世紀下半葉起,歷史學家們開始越來越多地思考/探索處理“過去”的新方法。尤其是“數字革命”(主要是在信息傳播和信息可用性方面),它改變了我們對研究資源的獲取方式/方法和手段,以及與資源的關系。突出表現在:史料或研究資料的采集/獲取方法的變化——傳統的通過地理空間前往某地圖書館/檔案館查詢書目、翻閱紙質資料和手工謄抄文摘卡片,轉換成坐在自己書桌前使用電腦和互聯網等在電子/數字空間里即時任意地遠程訪問數字圖書館和各類大型數據庫,瞬間便可智能檢索到自己想要的數字化圖書、論文、文章、統計數據、圖像音視頻等各類研究資料。研究文本/對象的分析/解讀方法的變化——傳統的自然人大腦內在思維+外在同他人交流討論的主要基于自然語言行文形式的陳述或表達,轉換成基于計算機和信息技術運用的傳統方法+“數字化計算分析”等方法。研究過程和結果的呈現/展示方法——傳統的主要以文章或書籍撰寫/印制形式展現研究過程和結果的方法,轉換成為同樣是基于計算機和信息技術運用的,通過針對性應用程序或“語義信息系統”來達到能夠交互、動態和綜合的“可視化呈現”的目的。“突破了技術和學術的界限”之后,“‘方法論上的共性’的概念,使得不同領域的學者可以在人文學科和計算機科學的交叉領域進行研究”。為此,總體上講,不少歷史學家的研究狀況及運用的方法,實際上正在或已經由傳統的紙筆之間的單一互動模式——閱讀和書寫,轉向了人機交互模式——基于個人計算機和計算機網際網絡的信息處理之“數字化閱讀和書寫”。而前景仍在拓展中的“數字化書寫”,不僅持續實現著傳統書寫方式永遠做不到的強大的綜合性復雜計算分析,更能夠將研究過程/結果以交互、動態、綜合且生動易直觀理解的多樣性可視化樣式予以呈現。
對沖基金首席信息官Ari Paul解釋比特幣中的下一個牛市:據newsbtc消息,對沖基金首席信息官Ari Paul解釋了他對加密貨幣的看法。比特幣投資者開始時忽視了散戶對加密貨幣的持有,認為這是牛市的短期推動因素。Ari Paul指出,采用加密貨幣作為現金將在中期推動市場向上。此外,Ari Paul認為,第三方監管,銀行業務關系,指數基金以及更值得信賴的交易所“將支持比特幣的逐步使用”以及機構投資組合中的其他“Coinbase的貨幣”。[2018/3/19]
信息史學倡導和進行的方法論研究,就是要努力探索如何更好更科學地實現“傳統單學科方法”→“傳統跨學科方法”→“基于信息化應用科技的全學科大綜合方法”這樣的三級跨躍。正如專門研究非洲社會信息化史的美國紐約州網絡信息/數據處理技術專家劉易斯·萊文貝格所指出的,“為了回答我們作為研究人員提出的問題,我們有時需要結合多種思考問題的方式。當我們的研究對象——我們所質疑的世界中的事物——是由一些人、過程和/或系統的混合物組成時,我們可能會發現研究方法的不同尋常的并置,這對于識別所涉及的重要問題特別有用。在這些情況下,我們的研究受益于我們提出和回答研究問題的方式的靈活性和廣度。”而信息史學的跨學科性就在于,“它能夠在技術和探究模式之間轉換,從而提出原創問題并回答這些問題”。對信息化了的史學研究方法論予以系統闡釋并使之確立,被信息史學視為首要目標/任務之一。有意思的是,信息史學研究領域的歷史學家在從數字人文、網絡社會學、計算社會學等學科或領域汲取/借鑒/移用有價值的研究方法、手段和工具的同時,這些學科或領域里的研究者及其研究行為本身,也就成了信息史學的研究對象。如此涉及廣泛群體和領域且具有普遍意義的方法論上的轉換,應當說是能夠折射或體現出信息史學所具有的實際價值及實踐意義的。視角的切換,能夠突破傳統史學治學思維的羈絆。方法論的轉換,則能引發歷史學的范式變革。
信息史學在方法論上采取的是開放態度,即,不自設學科或領域的藩籬,而是從研究目的出發,以傳統史學方法為基礎,廣納各種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尤其是各個學科應用實踐中形成的可冠以“信息化”和“數字化”或“數字”的方法和手段。例如在當今的信息時代,一個經濟學家必須去了解,加密貨幣、網絡市場軟件和PGP加密技術,以便全面跟蹤生產、交換、分發和消費的電子路徑;文本分析人員,包括那些從事遠程閱讀和大型語料庫分析的新型數字人文技術的人員,將需要了解基礎設施和網絡技術,以便揭示互聯網尤其“暗網”文本的和文化。而毫無疑問,擬在信息史學領域展開研究的學者,對相關的信息科學理論和信息化應用技術的主動了解/理解及真正掌握,亦應如此。
以上提到了數字人文,有學者就此質疑:數字人文在方法上也是開放的,信息史學還有提出和存在的必要嗎?筆者回應如下:
1.自“人文學科”概念產生以來,其并沒有排斥也無法替代被納入的歷史學、文學、哲學和藝術各自的存在及個性化發展,既然如此,為何“數字人文”概念提出后,信息史學的提出及其個性化探索就得被排斥或禁止呢?數字人文或許包羅萬象,亦如國外某杰出學者以調侃口吻宣稱:“對于數字人文包含的內容,我們有一種類似殖民者的觀點——如果你在做數字工作,那么你所做的就是數字人文!”然而引用此話的學者卻毫不客氣地指出,這個“玩笑”其實暗示了一些針對數字人文的嚴肅批評。筆者認為,積極探討和努力推動“數字人文”舉措本身沒錯,值得鼓勵,但若要以“數字人文”排斥歷史、文學、哲學和藝術領域不以其為標簽的基于信息時代個性化研究和創新探索,那就必須予以批評了。
2.“digitalhumanities”是自美國輸入我國的舶來概念,使用這一概念展開討論之前,我們是否應當首先去力爭全面了解以便準確把握、正確運用它呢?這里不妨借助國外數字人文學者的表達來做一個粗略贅述。
《數字人文季刊》聯合創始人和主編茱莉亞·弗蘭德斯曾在2006—2013年多次指出,數字人文“在更深層次上的特征是與技術更關鍵的接觸”,“數字工具”“給了我們一套新的術語”,“它們可能會改變人文學科研究的方式”;帕特里克·斯文森在2009年和2013年指出,數字人文“必須包括工具的、方法論的、文本的和數字化的,但也包括新的研究對象、多種參與模式、人文學科的理論問題、非文本的和天生的數字的”。史蒂文·E.瓊斯(StevenE.Jones)在2014年的專著中寫道:“當今數字人文的全部意義”,“就在于我們的檔案和收藏的物理對象的數字化”;而“數字人文的新形式在概念上與那些在‘點子店’工作的人有相同之處”,“我們從人文學院走向‘點子店’,這是當下數字人文形勢的有力象征”;“2004—2008年,新模式的數字人文的出現并不是范式的轉變”,“這種出現只是注意力轉移的結果,是由一系列新的背景驅動,引起了一連串對系列新活動的注意”,“這是文化對技術變化的反應和外化”;即使是將其視為“研究領域”,“在DH內部也存在爭議”,“數字人文到底是一個領域還是一門學科還不清楚,或者只是為了方便所有人文學者不久將會做的事情而提出的一個標簽”;而“把數字人文理解為一個涵蓋了一系列實踐和關注點的術語,所有這些實踐和關注點,都將計算和數字媒體,與人文研究及教學結合在一起”,顯而易見,“這是一把大傘,一個方便的庇護所”。另有致力于數字人文研究的艾琳·加德納和羅納德·G.穆斯托在2015年的著作中寫道:“在過去的二十年里,數字人文已經成熟到每個人都對其有所了解的程度,但只有少數人會給出一個明確的定義,更少的人通過經驗或實踐真正知道它們需要什么”,“但事實是,我們大多數人在基礎研究、日常學術交流工具、寫作和修改、最終出版的作品和評估中,大部分時間都在做‘數字人文’”,為此,“我們使用復數形式‘digitalhumanities’,因為我們采取非規定的、非意識形態的方法來討論我們的主題,允許大量的定義和方法,并避免任何由理論框架、部門、領域、專業領域、使命、技能基礎或個人地位所進行的嚴密界定”。與上述觀點不完全一致的帕特里克·斯文森則在2016年的專著中指出:“數字人文不是一門學科,不是一個大帳篷,不是一個服務功能,也不是一個共享的方法論”,“它是人文學科和數字學科的包容性會議場所,是一系列知識傳統和專家能力的聯系地帶,是授權參與者的基礎設施,創建多種類型的學術,建立技術解決方案和方法,并組織有意義的智力交流”,這樣的學術實踐“總是既人文又技術的”;“數字人文必須與人文學科(和其他)以及圍繞這些問題的各種交叉領域合作”,“通過將數字人文放在中間而不是中心或邊緣,可以創建和加強許多智力和技術伙伴關系”,“理解數字人文的地位還意味著對人文學科的傳統、復雜性、活力和創新持開放態度”;數字人文“不是靈丹妙藥,也不是單一的解決方案,而是一套以數字人文為中心的思想、實踐和價值觀,作為跨越知識傳統和與數字打交道的多種模式的知識材料交匯之處”,同時,數字人文“也是一項日常業務,其特點是個人工作與協作、編碼、技術開發、長期研究過程、制度和管理的結合,而不是說大話/空話”,其“驅動力是對知識和技術的好奇心,愿景不是每個人都應該做每件事,而是將能力、基礎設施和想法結合在一起的力量”;為此,“數字人文的實現,必須基于實際的實踐、物質—智力的參與,以及制度策略”。JackHang-tatLeong發表于2019年的論文中引用了凱薩琳·菲茨帕特里克在2010年數字人文大會上提出的觀點,即,“數字人文[被定義]是一個專業的跨學科領域,其特點:(a)利用數字資源和方法提出傳統的、有時是新的人文問題;或者(b)用人文主義的方法和質疑的策略來解釋和批評計算技術”,并且JackHang-tatLeong認為這個定義“值得全面引用”。澳大利亞歷史學者克萊爾·布倫南在2018年發文指出:“盡管‘數字人文’一詞看上去包羅萬象,但其確切含義尚不清楚,并且其早期與英語文學研究的聯系意味著該詞已部分被‘數字方法’所取代”;然而,這種由“人文計算”改為“數字人文”的“重新命名是有問題的,因為其強調的是研究工具的使用,可是該領域本身卻正在調整,包括新的方法、新的主題和新的生產類型,而不僅是處理現有數字材料的新方法”。香港公開大學藝術及社會科學學院的數字人文學者曹穎寶于2019年在其主編出版的著作中指出:“數字人文過去被稱為‘人文計算’,主要指的是計算機技術在人文學科中的應用。然而,隨著近幾十年來各種設備、媒體和網絡技術的激增,數字體驗已經在現代生活中扮演了一個中心角色。對許多人來說,數字時代的生活是通過新媒體、社交網絡和虛擬應用來冥想的。數字體驗不僅僅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已經成為我們的日常生活。藝術、歷史、電影、語言、文學、教育、媒體研究和社會學等學科的評論家和學者現在將這種新興的全球現象描述為數字人文,這是一個日益增長的深度、多樣性和豐富性的新興領域。對于長期遭受高等教育預算削減的人文學科部門來說,數字人文現在被視為吸引國際研究和教育資金的新希望。”
當然,筆者也會有自己的見解,就目前國外研究狀況而言,當下所謂的“數字人文”其實是指:人文環境的數字化建構和人文內涵敘述的表征數字化。若將以上贅述與筆者給出的定義相印證,自認為還是能夠讓混沌之中的“究竟何謂數字人文”這個問題漸顯清晰而有所解惑。同時亦能以事實表明,數字人文與信息史學不是一回事。
3.西方先有數字人文這個事實抹殺不了信息史學探索的必要性。針對國內個別學者的質疑,有必要在此重復強調一遍筆者在2019年那篇論文里已經明確表述的兩者區別:“信息史學的定義可見,其重點在于用‘信息’變革‘史學’。兩者當中,‘信息’是實現變革的視角或切入點、手段和途徑,‘史學’則是變革的作用對象或達到革新目的之主體。”“數字人文應屬于人文學科領域計算機應用方法論及其實踐過程中的技術操作理論。”相互比較“不難看出兩者的差別”,“在理論探討的深度上,前者即信息史學顯然已超越后者即數字人文。為此,兩者并非等同,亦不能互為替代”,“究其根本,關鍵在于前者的著眼點為‘信息’,后者僅為‘數字’而已”。
總之可以明確地說,信息史學倡導的是一種基于理論探索前提的開放性方法論,其無疑有助于為我們的歷史研究增添/開辟更多的有價值或實際意義的探索維度,同時,也有助于讓21世紀信息時代基于大數據的新史學因之更具有整體及綜合意義上的科學性。
結語
綜上所述,信息史學強調的是研究者主體切換角度,立足于“信息轉向”來進一步審視、發掘、思考歷史和深入研究歷史學中的諸種問題。
就歷史研究的領域和對象而言,不論傳統史學領域,還是新史學領域,有形無形、簡單或復雜的信息,及其諸種“信息態”如生成、存在、傳播、變異或阻斷……實際上都不同程度地會對自然人個體、群體乃至社會整體發揮著作用。而這種作用,亦會對不同歷史發展階段中的人類社會各個方面,產生各種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或許對這類信息的社會作用和影響的研究;探討受此影響之后的歷史進程在微觀或宏觀層面如何走向,以至于歷史事件又如何反過來干預、調整、改變了信息本身,便可能會是下一個很值得深入的新方向。
就歷史學理論的研究而言,一是或許可以深入探究上述“信息態”對舊有歷史理論和史學理論及方法論的源起認知以及體系構建,會有著怎樣的作用。著手這方面的研究,或許能夠從中提取出有助于完善現有理論和方法論的新認知。二是在切換了視角之后,運用一些基于“信息”認知前提的跨學科理論、方法和研究手段,有可能會進一步開拓出歷史學理論研究的新方向、新思路和新領域。由此形成的新理論和新方法,既有抽象至信息的一面,又有歸信息于具象的一面,抽象與具象互補,從而讓歷史學理論和方法論研究達到某種當代科學意義上的“新的綜合”。通過信息史學的努力,讓歷史學研究在原有歷史積淀的基礎上變得更加立體而豐滿。
總而言之,信息史學的提出,恰恰反映了曾經的兩種趨向已然成為今天的現實。其一,在當今的信息時代,基于電子—數字的歷史“原始文本”,以正在進行時的語態直接“講述著”人類社會當下正在發生的故事。研究人員可以跨越或貫通數字和物理這兩個空間現實,來探索信息流和人、物、思想之間的交互作用及流通傳播;新的研究,則將需要考慮“大數據”和如何通過整合新的數據來源實現不同層次文化分析,來促進歷史學。其二,在當今的全球化時代,基于綜合性全球關聯而發生的任何事件以及事件過程,均具有了全學科/跨學科的性質,而舊有的學科分野涇渭分明且互不相往的那個學術時代,或許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本文來源:中國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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