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貨幣的發行和流通秩序,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通過刑法來規范與貨幣相關的行為,同時用刑罰來懲罰涉及貨幣的犯罪行為,甚至以重罪予以打擊。私人數字貨幣已爭議十余年,筆者認為,圍繞其涌現的新型犯罪,以及其可能對國家和社會利益造成的危害,都表明必須以強有力的刑法手段對其予以規范。
私人數字貨幣犯罪刑法規制的現實困境。首先,現有貨幣類罪名難以規制私人數字貨幣犯罪。從我國現行刑法規定看,涉及貨幣犯罪的規定有5個條文,均規定在刑法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的第151條,第170條至第173條。然而,因為私人數字貨幣的特殊性,這些規范根本無法適用。目前,從法律概念來看,貨幣犯罪構成中的“貨幣”僅包括本國或外國的法定貨幣和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普通紀念幣或貴金屬紀念幣。當前我國有關貨幣犯罪的規范無法適用于利用私人數字貨幣實施的違法行為,私人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使用處于刑事監管的空白地帶。因此,需要對現行刑法的相關規范作出調整,將上述這些仍然游離在刑法規制范圍之外的私人數字貨幣行為及時納入刑法規制的范疇,建構并織密織嚴私人數字貨幣犯罪的刑事法網。其次,現有刑法難以規制私人數字貨幣融資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0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制、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然而,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發行首次代幣進行融資的活動卻仍有存在,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從現有刑法規范來看,現有金融類罪名有: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有關金融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等等。但是,從這些罪名的構成要件看,均難以適用于上述私人數字貨幣融資行為,難以對通過私人數字貨幣從事非法金融的活動進行有力打擊和有效規制。
利比亞總檢察長辦公室:數十名中國公民因從事非法加密貨幣挖礦被捕:6月25日消息,利比亞總檢察長辦公室周五宣布,利比亞當局逮捕了50名涉嫌參與茲利騰市非法加密貨幣挖礦活動的中國公民。聲明稱,這些被捕者在利比亞西海岸廢棄的鐵廠內從事非法加密貨幣挖礦活動。另外,據總檢察長辦公室稱,周三已有10名中國公民在米蘇拉塔被“當場”逮捕,攜帶的數十臺礦機被扣押。
盡管有官方禁令,利比亞仍是非洲大陸加密貨幣開采比例最高的國家,2021年約占全球比特幣產量的0.6%。利比亞因廉價電力成本成為加密貨幣挖礦的理想場所,每千瓦時僅0.004美元,比美國便宜約40倍。利比亞當局正加大力度打擊這類活動,并調查其他潛在的挖礦場所。[2023/6/25 21:59:00]
私人數字貨幣犯罪的立法設想。私人數字貨幣犯罪屬于新型犯罪,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尤其是會給國家的貨幣體系造成極大的沖擊。因此,對私人數字貨幣犯罪進行刑法規制,及時完善刑法漏洞,是當前治理私人數字貨幣領域各種問題的首要任務。
黑山檢察官對Do Kwon提起公訴:金色財經報道,黑山首都波德戈里察檢察官辦公室官員Dusko Milanovic表示,黑山檢察官已針對Terraform Labs聯合創始人Do Kwon,及首席財務官Han Chang-joon提交起訴書,指控他們偽造個人文件。[2023/4/20 14:15:57]
首先,增設擅自發行數字貨幣罪。擅自發行貨幣行為具有較大的危害,使國家重大利益處于危險和內外威脅的狀態。因此,為了防患于未然,規制未經允許擅自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應當在我國現行刑法中增設擅自發行數字貨幣罪。在具體的法定刑配置上,考慮到擅自發行數字貨幣行為的嚴重社會危害性,應當配置比偽造貨幣罪更重的法定刑,以便實現罪刑均衡。另外,鑒于擅自發行數字貨幣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非常大,需要進行提前規制,可以把擅自發行數字貨幣罪設定為行為犯,不將發行數額和造成的結果作為入罪要素,而是將其作為法定刑升格條件。在具體的罪狀設計和法定刑配置上,可以規定為:擅自發行數字貨幣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擅自發行數字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冒充中國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數字貨幣;公開在我國發行非法定數字貨幣;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根據該立法設想,任何主體,只要非法定貨幣發行主體,在我國發行具有開放的資金流動功能、使用不受地域限制的數字貨幣并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不論是否盈利也不論發行數量多少,即構成擅自發行數字貨幣罪。
紐約總檢察長辦公室抨擊加密貨幣市場:紐約總檢察長辦公室就加密貨幣市場發表了一份措辭嚴厲的聲明,向消費者發出警示,稱加密貨幣市場容易受到投機泡沫的和犯罪分子濫用的影響。總檢察長Letitia James稱,加密貨幣是高風險、不穩定的投資產品,它有可能快速帶來收益,也可能會導致災難性的損失。她還稱,虛擬資產交易使投資者面臨更大的市場操縱幾率,以及交易平臺運營商之間的利益沖突問題。許多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的經營者自己在虛擬貨幣上投入了大量資金,在自己的平臺上進行交易而不受監督。(金十)[2021/3/2 18:05:18]
其次,取消司法解釋、行政法規對偽造貨幣罪偽造行為的限制。從行為表征的社會危害性層面看,偽造法定數字貨幣的行為較偽造紙幣的行為對國家主權貨幣信用及貨幣體系的破壞性更大,甚至可能造成國家法定數字貨幣網絡系統混亂。對偽造法定數字貨幣的行為,可以作為現在偽造貨幣罪的加重情節處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偽造法定數字貨幣罪的“偽造”行為與擅自發行數字貨幣罪的加重情節冒用名義發行數字貨幣的“冒用”行為最大的區別是,“偽造”是以法定數字貨幣為模板,而“冒用”是僅僅利用貨幣發行主體名義而不以法定數字貨幣為模板。相比較,“偽造”是在法定數字貨幣的基礎上,想以假亂真,“冒用”卻是以假充真。
動態 | 美國檢察官指控IGOBIT代幣創始人欺詐:金色財經報道,美國紐約南區檢察官周三指控一家虛假聯合國分支機構的總裁Asa Saint Clair欺詐。在2017年至2019年9月期間,Saint Clair誘使投資者使用其IGOBIT數字貨幣投資“世界體育聯盟”,并承諾投資者將擁有該組織的股權。根據起訴書,IGOBIT從未建成,項目投資者也沒有收到被承諾的代幣。如果被判犯有電匯欺詐罪,Saint Clair將面臨最高達20年的監禁。[2019/11/7]
再次,對持有、使用假幣罪進行修正。私人數字貨幣出現后,私人數字貨幣的使用不僅包括作為貨幣使用,也包括作為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使用;同時,行為人持有、使用的私人數字貨幣并非是偽造法定貨幣。因此,應從主觀方面、定罪量刑情節和罰款數額方面對刑法第172條規定的持有、使用假幣罪進行修正。就具體的修正而言,可將該罪修訂為:明知是非法定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情節特別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值得說明的是,行為人對單筆或單次對私人數字貨幣資金金額的轉移往往大于普通偽幣使用量,因為其主要用在跨境匯款、債券類投機等方面,其危害性也更大,所以加上了情節犯,對罰款數額也相應增加。如果行為人使用假幣的目的是洗錢、逃稅等則直接適用洗錢罪或逃稅罪等特別規定。
目前,我國正處在建設社會主義強國的關鍵時期,也正在試點法定數字貨幣,因此,考慮對涉私人數字貨幣相關行為的法律規制問題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從現行刑法層面看,其很難實現對涉私人數字貨幣犯罪行為的有效規制,必須基于數字貨幣的特殊性和預防犯罪的視角進行針對性刑事立法。
作者:曾婕(作者單位: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重慶市新型犯罪研究中心)
在過去的十個月里,以太坊經典(ETC)的交易價格在4到8美元之間。在本文中,Etherplan提出了最新的論點,即為什么ETC在未來十年內將突破7,000美元:1.很少有系統能贏得區塊鏈格式之戰.
1900/1/1 0:00:00區塊鏈技術的潛力遠不止像加密貨幣這樣的數字資產。它將允許用戶和公司將其個人數據(如其個人 ID,證書,公司財產數據,注冊數據,房地產數據以及其他有關現實世界資產的重要信息)放置在區塊鏈網絡上.
1900/1/1 0:00:00昨天比特幣的價格從高點的峰值大幅回落了約20%,但在這次劇烈的波動中,為全球3.4億客戶提供服務的支付巨頭PayPal在加密貨幣交易中卻再創紀錄.
1900/1/1 0:00:00盤點2020年的各類資產表現,比特幣的漲勢堪稱“一騎絕塵”:標普500指數全年累計漲幅約16.3%、現貨黃金約25%、白銀約48%……而比特幣竟以近300%的全年累計漲幅為2020畫上最亮眼的句.
1900/1/1 0:00:00機構投資者、供應危機和個人散戶FOMO都推動比特幣價格達到前所未有的高點。比特幣開啟了一輪牛市,最近比特幣的價格突破了4萬美元。機構投資者和散戶投資者都在比特幣價格上漲中發揮著作用.
1900/1/1 0:00:001.前言 2021年1月4號,美國貨幣監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 OCC)發了一份解釋函(見后附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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