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7月3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作出宣判,認定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隨著個體對數據隱私的敏感度越來越高,此類案件也越來越受關注。如何通過法律途徑保護個人隱私?技術發展又如何支持個人隱私保護?
典型案件:網絡巨頭的幕后行徑
也許只是巧合,在前后不到一天的間隔時間里,海內外互聯網巨頭們都在同樣的問題上,面臨著來自監管者的嚴肅拷問甚至審判。
7月3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作出宣判,認定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
抖音案中,在手機通訊錄除本人外沒有其他聯系人的情況下,原告在使用該手機號碼注冊登錄抖音App后,被推薦大量“可能認識的人”,其中包括多年未聯系的同學、朋友。法院認為原告的姓名、手機號碼、社交關系、地理位置屬于個人信息,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況下,收集并儲存上述個人信息,構成侵權。
Placeholder合伙人:ETH將會是元宇宙的“國庫券”:10月27日消息,前Ark Invest加密負責人、現Placeholder VC合伙人Chris Burniske在社交媒體對BTC、ATOM、SOL和ETH做出評論,他表示BTC是加密貨幣的OG,是美聯儲濫發美元的一種“數字平衡”,2100萬枚BTC是流動性的一面鏡子;ATOM將主權區域和無限定制較好地結合在一起;SOL是最務實、最進取的一個加密貨幣,而ETH則代表了樂觀主義和理想主義,許多加密貨幣信徒和建設者可能沒有想到它能有如此大的成績,ETH將會是元宇宙的“國庫券”。[2022/10/27 11:47:34]
微信讀書案中,原告在使用“微信讀書3.3.0版本”時發現,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該軟件自動關注微信好友、默認開放讀書記錄。法院認為,讀書信息可能構成對用戶的“個人畫像”,在數字時代,網絡用戶應享有通過經營個人信息而自主建立信息化“人設”的自由,也應享有拒絕建立信息化“人設”的自由,而這種自由行使的前提是用戶清晰、明確地知曉此種自由。
北大副教授徐遠:央行數字貨幣或推動貨幣體系轉向“國家信用+技術信用”: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教授、數字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徐遠表示,央行數字貨幣的出現,有可能推動人類貨幣體系從國家信用轉向“國家信用+技術信用”。作為有國家信用“加持”的法幣,央行數字貨幣正式落地后,推廣進程可能會較為順利。數字貨幣的普及應用,將對整個社會的商業行為、金融業態、監管方式產生深遠影響,甚至會對技術進步、社會變遷產生重要推動。在徐遠看來,比特幣并非嚴格意義上的貨幣,它更像是數字資產,也有人把它稱作數字黃金。貨幣有兩種基本性質——政府信用背書,以及央行可以調控總量以保持幣值穩定,這兩個性質比特幣都沒有。總體看,比特幣和央行數字貨幣主要在信用基礎、技術原理、總量調節、價值穩定、匿名性質和資產屬性方面存在明顯差異。(證券時報)[2020/4/23]
這兩起案件的宣判,也成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后,體現民法保護互聯網時代公民個人信息權益的典型案件。
聲音 | 浙江富潤:“國信鏈”在申請網信辦備案中:浙江富潤董秘(SH600070)在互動平臺上回復投資者提問表示,“國信鏈”在申請網信辦備案中。[2019/10/29]
無獨有偶,當地時間7月29日,四家美國科技巨頭谷歌、亞馬遜、Facebook和蘋果的CEO在當天的美國眾議院反壟斷問題聽證會上經歷了長達五個多小時的“馬拉松質詢”。
其中亞馬遜CEO貝佐斯在現場承認了亞馬遜公司內部可能存在濫用用戶數據的行為。“我可以告訴你們的是,亞馬遜有一項政策,即禁止使用商家的特定數據來幫助亞馬遜的自有品牌業務,不過我無法保證本公司的員工都沒有違反過該政策。”
民法規定: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動態 | “國家領導層授權巴比特舉辦世界區塊鏈大會”為假消息:10月27日晚,“國家領導層授權巴比特舉辦世界區塊鏈大會”的消息在社群流傳。巴比特&比原鏈創始人長鋏在社群表示,消息并不屬實,已經安排法務介入。[2019/10/28]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6月1日正式全文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的第四編人格權中的第六章,對民事主體的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做出了規定。其中包括:
第一千零三十四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國池”宣布啟用全新的挖礦賬單系統,并限期僅收1%的比特幣礦工服務費:“國池”由BTCC運營,采用FPPS模式分配礦工收益,支持BTC、BCH、LTC和SBTC挖礦。國池今日宣布將啟用一種全新透明的挖礦賬單系統。包括以下信息:
礦池在24小時內對比特幣網絡貢獻了多少算力;礦工24小時內對礦池貢獻了多少算力;
礦池在24小時內獲得了多少區塊獎勵;礦工24小時內按貢獻的算力能獲得多少區塊獎勵;
礦池在24小時內獲得了多少網絡交易費;礦工24小時內按貢獻的算力計算獲得多少網絡交易費。
此外,國池還宣布從2月10日到5月9日期間對比特幣挖礦僅收取1%的礦工服務費。[2018/2/12]
第一千零三十五條?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并符合下列條件:
征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
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
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商業模式:用戶數據變現
國內外網絡巨頭在用戶數據上前后腳暴露出的重大問題,正是當下互聯網商業模式本質的集中體現。
在今天的互聯網上,所有的用戶都是以數據的形式存在,他們的所作所為、所言所行、所感所想,無不被變成一行行的數據,被互聯網公司通過各種方式采集、儲存、分析然后加以應用,進而變現成商業價值,并直接或間接地轉換為互聯網公司的收入。
運用用戶個人信息數據,互聯網公司可以用來提升企業內部的生產效率、運營效率以及產品和服務水平,當然也會通過用戶畫像,面向用戶進行個性化的營銷和管理,提升用戶轉化率水平和復購率。在抖音案、微信讀書案和亞馬遜CEO的自承中,都是通過這種模式來變現用戶數據。
對外則是可以將數據通過不同的包裝形式推向市場,提供給客戶或者合作伙伴,將其作為商品進行販售,直接構建商業模式。
2018年3月爆發的Facebook劍橋分析事件就是這種數據變現方式的典型代表:劍橋分析公司通過Facebook竊取了多達8700萬用戶的私人數據,該公司曾為特朗普的競選活動提供咨詢服務。雖然名義上叫“竊取”,但Facebook客觀上未能對用戶的這些數據進行應有的保護,并間接獲取了利益,事實上與將數據進行外部販售并牟利無異。
最終,Facebook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就此達成了和解協議,和解金額為50億美金。
下一代網絡:核心是數據流動性定價
從廣義上來講,人類社會網絡連接運營商已經經歷了三代的發展:
第一代是電網,靠能量定價,因為它提供了能源。
第二代是網絡運營商,如中國移動,靠通訊定價,它提供了通訊連接服務。
第三代是云計算服務提供商,如阿里云,對計算、網絡和數據存儲進行了集中整合,靠計算定價,它提供了計算與存儲服務。
運營商發展到第三代,也就是當下這個時代,網絡巨頭依靠數據變現的商業模式和用戶信息數據隱私受到法律保護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凸顯。這個問題則需要通過基于隱私計算+區塊鏈技術的第四代運營商來解決,其定價模式是基于數據的流動性來定價。第四代運營商應當且必須實現兩個目標:第一,企業使用數據得到每個用戶的許可;第二,使用數據獲得的收益應該與用戶分享。
其中,第一個目標主要依靠立法的方式來實現,我們可以欣喜地看到民法的通過和公布,以及基于民法的個人信息權益保護的相關判例的出現,已經為其初步奠立了基礎。
而第二個目標則將依賴隱私計算+區塊鏈這兩個新興技術,隱私計算將保證數據在應用的時候得以隱私保護,并為數據創建在合法合規途徑下的定價和流通模式。而區塊鏈則運用于數據交易的最終確認和清結算。PlatON想要實現的最終愿景,正是下一代的高性能、可擴容、支持隱私保護的去中心云計算服務網絡。
如此雙管齊下,互聯網產業才能在合法合規的要求下繼續得以發展興盛,而人類社會也才能夠大踏步地邁入全數字化時代,讓人類的生活和生產水平再次獲得質的飛越。
就在隔夜凌晨,美國聯邦法院表示,根據華盛頓特區法律,比特幣被定義為“貨幣”。指出,虛擬貨幣比特幣是華盛頓特區《貨幣傳輸者法》所涵蓋的一種“貨幣”.
1900/1/1 0:00:00摘要 DeFi行業高速發展并未帶動ETH的真實需求,以太坊生態格局的死結待解。根據DappTotal的統計數據,截止7月26日各鏈DeFi項目以質押等形式鎖倉的代幣總值為36.8億美元,7日內增.
1900/1/1 0:00:00寫在前面: 2020年上半年,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加密貨幣行業經歷了驚人的增長,而Coinbase作為行業內的頭部機構,它觀察到了哪些牛市征兆?另外,作為“財富密碼”的制造機.
1900/1/1 0:00:002020年3月,我們從MolochDAO那里獲得了一筆資金,用于研究ETH2.0的經濟模型。這次考察最初是為了響應征求意見書的號召: 此后,我們一直在努力分析ETH2.0網絡及其基于PoS的經濟.
1900/1/1 0:00:00美國貨幣代理審計長BrianBrooks指出,現有的穩定幣項目是美國支付基礎設施的一個例子。 美國貨幣代理審計長、Coinbase法律部門前負責人BrianBrooks提出,區塊鏈要比美國目前依.
1900/1/1 0:00:00作者:StevenLi 來源:IPFS原力區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區塊鏈的實踐中,由于是建立CodeisLaw的體系,遵循InMathWeTrust的法則.
1900/1/1 0:00:00